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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发展文化旅游的几点思考

    作者:卫绍生 出版时间:2010年01月
    摘要:

    河南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发展文化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本着高效快捷、统筹规划、绿色环保的原则,选择切实可行的发展路径,通过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河南文化旅游的快速发展与质的飞跃是完全可以期待的。

    一 发展文化旅游的战略意义

    自2005年9月河南省委、省政府颁布《河南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以来,尤其是2006年10月河南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两大跨越”战略目标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下共同努力,文化强省建设在短短几年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河南实现了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有影响的文化大省的转变。这是一件值得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应该看到,河南还不是文化强省,与文化强省还有很大距离。在发展文化事业方面,财政投入依然欠账太多,河南的人均文化事业费连续多年倒数第一,2008年,在人均文化事业费较上年大幅增加40.15%,达到人均8.25元的情况下,位次仅上升了一位,首次超过河北,排倒数第二;[1]在文化产业方面,河南的短板非常明显,譬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还不够高,文化产业核心层及其创造的增加值所占的比例还不够大,有广泛影响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文化品牌还不够多,文化创意产业及文化园区的发展还不够快等。所有这些,都制约着河南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

    实现河南由有影响的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需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双轮驱动,两翼并举,需要文化事业的繁荣与文化产业的跨越发展,这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但是,从近些年文化强省的实践来看,河南的文化强省建设若想杀出重围,异军突起,必须拿出非凡的胆气,推出非常的举措,才能求得非同寻常的效果。河南省委、省政府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于2008年底发出了《关于设立河南省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推出8个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为文化强省建设寻求新的突破。2009年5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旅游立省”战略,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把“旅游立省”作为河南的发展战略。这两项大的举措,突出了文化和旅游在河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鲜明地打出了发展文化旅游的旗号,正式把文化旅游推向了前台。

    文化与旅游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是有机的融合体,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诚如省委书记徐光春在河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上的讲话指出的那样:“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两者共生共荣。”[2]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文化自然成为旅游的主体和灵魂。以自然风光为主的山水游,同样也少不了文化这一灵魂。关于这一点,只要看一看许多著名的旅游风景区都在通过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来充实其文化内涵,这一问题就很清楚了。但是,长期以来,在文化与旅游的融合上,许多地方都处于自发状态,而没有转化为自觉的有意识的行动。《意见》结合河南的实际,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做好文化与旅游融合这篇大文章,既符合河南实际,又抓住了文化与旅游发展的关键。发展文化旅游,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原崛起的必然选择,是实施“旅游立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河南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弯道超车”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之举。发展文化旅游,必将为河南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增添助推器和加速器,为河南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实现新的跨越提供一条新的快速通道。

    二 发展文化旅游的现实依托

    发展文化旅游,必须有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作依托。文化资源是历史积淀下来的,是在社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没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就无法发展文化旅游。一些沿海或边缘省份,文化积淀不多,人文资源较少,如果打出文化旅游的旗号,肯定底气不足,也缺乏号召力。没有那么多引人入胜的文化资源,文化怎么与旅游结合?不要说游客不来,就是来了,让他们看什么?河南就不同了。河南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历史文化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人文资源丰富,人文景观众多。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底气足,思路清,方向明,路子对,大有可为。

    不论就理论上还是就实践上来讲,文化资源和文化旅游都不是同一个层面的问题。有的文化资源,如出土文物和不具有开发价值的遗址、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故事传说、民间技艺、传统工艺等,都不具备转化为文化旅游的条件。经过适当开发可以转化为文化旅游的,毕竟只是文化资源中富有文化内涵、最具吸引力且比较容易与旅游资源相结合的那一部分。就此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