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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三省城乡一体化建设进展与趋势分析

    作者:兰晓红 出版时间:2010年08月
    摘要:

    2009年,东北三省积极建设城乡统筹的公共财政、市场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然而,城镇化进程缓慢、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低、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不足、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等仍然是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面临的主要问题,而破解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结构,实现城乡规划、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的一体化。本文在分析东北三省城乡一体化建设进展、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快推进东北三省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城乡一体化就是要通过统一城乡规划,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和政策,加强城乡间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城乡间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实现城乡在政策上平等、产业发展上互补,使农民获得平等的教育、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 东北三省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新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根本要求。2009年,东北三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了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落实了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等多项措施,城乡一体化建设成效显著。

    (一)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

    农业产业化可以促进城乡间的经济交融,带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2009年,东北三省不断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支持服务力度,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成为仅次于装备制造、冶金、石化之后的第四大产业,形成12大产业集群,涌现出禾丰牧业、蒲兴禽业等一批中国驰名商标和著名品牌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9年农民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人均获益1950元。吉林省形成了粮食加工业、畜产品加工业、特产品加工业三大主导产业,农产品基地建设稳步推进,2009年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实现2150亿元。黑龙江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50亿元,牵动基地面积8000万亩,带动农户240万户,分别比2008年增长7.1%、6.7%和9.1%。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中有升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提高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和城镇化率的有效途径。2009年,东北三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大农民就业培训力度,进而在金融危机导致就业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仍然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中有升。2009年吉林省加快技能培训进度,全年实际培训12.5万人;发挥“吉林保安”、“吉林大姐”等劳务品牌优势,在省外设立了22个重点企业作为省级劳务输出基地,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和农民工流向信息;建立了15个“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扶持近万名农民工创业,带动了10万人就业。在多项措施的推动下,吉林省350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黑龙江省2009年转移农村劳动力51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07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2.4%和16.7%。

    (三)城乡教育事业实现稳步发展

    2009年,东北三省教育事业稳步发展,特别是农村教育事业在减少教育收费、提高教育经费、加强师资培养等多项措施的推动下,教育条件不断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辽宁省在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课本费、住宿费的基础上,从2009年秋季开始,18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用免费作业本(练习册),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零收费”。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2008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小学由每生每年290元提高到300元,初中由每生每年430元提高到500元;实行了500名县镇以上学校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100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县镇以上中小学研修的新举措。黑龙江省2009年8月正式启动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聘任“特岗教师”1887名,逐步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2009年,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增长分别为3.7%、5.5%、6.8%;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和补偿标准不断提高。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2009年东北三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启动,辽宁省义县、彰武县等8个县市,吉林省9个县(市、区),黑龙江省依兰县等14个县(市、区)为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在按规定参保缴费后按月发放养老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和补偿标准不断提高,2009年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分别达到91.7%、95.5%、95.7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辽宁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22%;吉林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