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0年08月 |
在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过程中,单纯就振兴工业来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目标还远远不够,必须抓住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这一良好契机,更好地带动三农问题的解决,更好地发挥农业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基础性作用,这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关键环节。我国现阶段所面临的三农问题,其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解决的关键又在于如何促进农民增收。中国目前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相差约10~15年,正是由于农民的收入和消费增长严重滞后,农村蕴藏的巨大消费需求无法转化为现实购买力,使得农村市场只能是潜在的大市场。因此,要保持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必须着力开拓农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把潜在的市场需求转变为现实的市场需求,以拉动国内市场有效需求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如何快速、持续促进农民增收就是当前东北三省“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近几年来深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
一 东北三省农民收入状况分析
(一)农民收入实现了持续增长
2009年,东北三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继续增长,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855.6元,2009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206.8元,2009年比2008年增加351.2元,增长7.2%,连续两年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2008年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932.74元,2009年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266元,2009年比2008年增加333.26元,增长6.8%,实现了连续7年的增长;2008年辽宁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576元,2009年辽宁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958元,2009年比2008年增加382元,增长6.9%。
1.工资性收入增长
农村非农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就业领域的拓宽,促进了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2008年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为810.17元,比2007年增长了14.0%;2008年辽宁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为2035.53元,比2007年增加了315.83元,增长18.4%;2008年黑龙江省农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为916.9元,2009年为1019.6元,2009年比2008年增加了102.7元,增长11.2%,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首次迈上千元台阶。
2.家庭经营收入增长
随着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农业种植业结构的优化及农牧产品价格的上涨,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不断增加。2008年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3344.72元,比2007年增加了515元,增长了18.2%;2008年辽宁省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931.26元,比2007年增加了339.06元,增长了13.1%;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3163.7元,2009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3326.7元,2009年比2008年增加了163元,增长了5.2%。
3.财产性收入增长
东北三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基本处在全国平均水平上下。2008年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为183.2元,比2007年减少了100.11元;2008年辽宁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为201.29元,比2007年增加了21.89元;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为243.57元,2009年为241元,基本与2008年持平。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家基本建设占地补偿及农民出让土地经营权收入的大幅增加。
4.转移性收入增长
随着各项惠民政策及社会保障措施的逐步落实,拉动了东北三省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的增长。2008年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为594.67元,比2007年增加了228.82元,增长了1.63倍;辽宁省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为408.4元,比2007年增加了216.3元,增长了1.45倍;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为531.8元,2009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为619.4元,2009年比2008年增加了87.6元,增长了1.16倍。转移性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退休金、养老金、报销医疗费及一些政策性补贴收入增加所致(见表1)。
表1 2008年东北三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
(二)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1.第一产业仍然是拉动农民收入增加的主体
在粮食持续增产、粮价稳中有升、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等综合因素的作用下,第一产业仍然是拉动农民收入增加的主体。2009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第一产业纯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60.8%。一是农业增产,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吉林省粮食总产量在2004年首次迈上500亿斤台阶后,2006年达到545.2亿斤,2008年达到了568亿斤,2009年达到了530亿斤;黑龙江省2009年粮食总产达到870.6亿斤,比2008年增加了25.6亿斤,连续6年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