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8月 |
推进东北地区的棚户区改造,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举措,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实施保增长、惠民生、扩内需方针的重要条件,也是维护和巩固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 东北地区棚户区改造的新进展与新成效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全面推进
1.棚户区大规模改造从辽宁率先开始
在我国工业化过程中,一些大、中、小城市及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和华侨农场中形成了大量的简易住宅区,人们称之为棚户区。棚户区内房屋破旧,环境很差,居民多是国营企业的职工,长期以来为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但收入较低,大都是低收入家庭、退休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家庭,还有不少人属于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多年来,东北三省各级党委与政府一直想解决棚户区改造问题,但有两大难题一直未能解开,一是棚改的面积大、数量多;二是改造的资金数额巨大。从2005年开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支持下,辽宁省率先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到2006年末,完成了5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工作;到2008年完成了5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的连片棚户区改造;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改造了棚户区1512万平方米,建设了2373万平方米回迁楼,改善了41.9万户、142.7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基本完成了辽宁省城市连片棚户区的改造任务。
2.吉林省紧随其后也开展了棚户区改造工作
自2006年开始,吉林省启动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工程,几年来累计投资达820亿元,累计拆迁房屋3605万平方米,使55万户、170万人的住房条件得到了重大改善。如今,“棚户区”的范围在吉林省变得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是整齐宽敞的楼房,从城市到工矿企业,越来越多的人正在享受国家惠民政策所带来的惊喜变化。2009年,面对波及范围巨大的金融危机,吉林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以城市住房保障、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煤矿棚户区改造、林业棚户区改造、农村泥草房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五路安居”工程。随着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启动,吉林省已经是“六路安居”、六路突进,确保让群众住房得到改善。吉林省计划从2009年到2011年,用3年时间,投资850亿元,改善220万户、700万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工程完工时吉林省1/4以上人口的住房条件将得到有效改善,基本实现城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
3.黑龙江省在克服困难中不断推进棚户区改造
黑龙江省棚户区改造总量居全国前列,在推进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面积存量大,改造任务繁重。二是棚改成本高,黑龙江气候寒冷,冬季漫长,房屋建设都是深基础、厚墙体,改造成本高。三是各地财力较弱,投入困难。为了推进棚改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省财政支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各地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制定了本地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抓住棚改资金关键环节,采取多种可行办法,加大资金筹措力度。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把加快推进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作为全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之一,加快推进煤矿棚户区、非煤城市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三棚一草”的改造,全年改造煤矿棚户区402万平方米,非煤城市棚户区1200万平方米,林区棚户区390万平方米,改造农村泥草房1870万平方米,“三棚一草”改造建设完成投资648.3亿元。2009年底,全省有50万户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住进干净温暖的棚改新区。不久前省委再次明确,2010年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面积达1500万平方米,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面积达321万平方米,林区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面积达590万平方米,垦区危旧房改造开工建设面积达725万平方米,改造农村泥草房达1826万平方米。
(二)林业棚户区改造异军突起
1.林业棚户区改造先从吉林迈出第一步
长期以来,东北国有林区建设一直是“先生产、后生活”的模式,生产条件艰苦,生活设施欠账严重,加上林区多是深山老林,重点林场所在位置比较偏僻,形成了一种“不城不乡、不工不农”的状况。例如,在吉林省国有林区,林业职工的住房基本停留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水平。住房低矮、潮湿、破旧、拥挤,环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