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8月 |
一 中国妇女健康的主要进展与成就
(一)中国政府促进妇女健康的理念、政策与方法
人类对自身健康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历史过程。从最初认为没有疾病就是健康,到20世纪中叶世界卫生组织将健康定义为“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而不只是没病或不虚弱”,[1]人类对健康的认识从传统生物医学的范畴,扩展到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三个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1994年召开的联合国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进一步确立了生殖健康的理念,并将生殖健康定义为:“在人类生殖系统及其功能和过程上,身体、精神和社会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病或不虚弱。”[2]生殖健康的理念强调男女都有权获得适当的保健服务、满意和安全的性生活;妇女享有安全怀孕和生育健康婴儿的权利。可见,生殖健康是一个包括母婴安全、计划生育和妇女权利在内的、多元发展的概念。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进一步强调和重申了生殖健康的理念,并将妇女健康作为重大关切领域之一,从人权框架和社会性别视角出发,制定了促进妇女健康的全球战略。生殖健康理念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这反映了人类对健康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1.中国政府有关妇女健康理念的变化,为妇女健康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1994年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和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提出的生殖健康、以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和社会性别主流化理念对中国政府产生了重要影响。以此为开端,在其后的15年中,中国政府的妇女健康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重大变化从时间上看,大致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4年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和1995年第四次世妇会到2004年。在这一阶段,中国政府根据中国国情,将生殖健康、社会性别等国际理念引入中国,并加以阐释、推广与实施。政府健康理念的变化决定了妇女健康事业的发展方向、目标、方针以及政府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对中国妇女健康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而重要的影响。
这一转变首先表现在妇女健康目标的制定上。1994年,中国政府在第一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明确制定了1995~2000年中国妇女的健康目标,包括“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新法接生率达到95%”、“孕产妇死亡率在1990年的基础上降低50%”等具体内容;与此同时,还进一步强调了“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提高妇幼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努力使城乡妇女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享受良好的生殖保健服务”等,体现出国家对妇女健康权益和计划生育权利的尊重和保障,也体现出政府为广大妇女提供良好保健服务的意愿,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进入21世纪后,政府在第二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在国家的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中体现妇女健康的主要目标”。在中国政府颁布的“2001~2010年妇女健康目标”中,“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提供避孕节育的优质服务”等具体内容,反映出政府有关妇女卫生保健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模式正在发生从以病为本向以人为本的转变,以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理念已逐步成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理念之一,而“提倡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强化夫妻共同承担计划生育责任”、“强化卫生行政执法”、“不断完善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等目标的提出,体现出政府在计划生育领域中持有的社会性别平等观点,反映了中国政府遵照依法治国方略,保护妇女健康权利的政治意愿。
中国政府将生殖健康、社会性别平等和优质服务的理念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促进了政府有关妇女/社会性别与健康的工作思路、工作方针的转变。1995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首次提出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即“由以往的仅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探讨从传统的以人口控制为目标的计划生育模式向以妇女为中心的生殖健康模式转变。随着这一理念的变化,国家计生委逐步树立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工作指导方针,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推行计划生育的做法,使广大育龄妇女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