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4月 |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根本途径。陕西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同时,结合本省实际连续两年创造性地推出十项制度创新,推动了陕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加快建设具有陕西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 陕西推进“十项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实践探索
(一)陕西推进“十项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实践历程
一是以调研论证为先导,积极探寻反腐倡廉建设突破口。2007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围绕中央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题为《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着力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思路和重点。2008年,陕西省纪委围绕40个调研题目,部署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调研活动,各级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全省共完成调研课题1579项,其中形成调研报告265篇。2008~2009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共完成调研课题2803项,进入各级领导决策271项。2009年以来,在全省部署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创新年活动”,充分运用调研的成果,本着“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先后对延安、渭南、汉中、安康、商洛等市、县、乡(镇)创造的成功经验进行再总结、再提炼和再完善,在充分论证之后,2009年推出以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等为代表的“五项制度”。2010年,又推出以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等为代表的“新五项制度”。
二是健全组织,加强指导,全力推进制度落实。成立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把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列入惩防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要求。省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制度落实情况汇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理论研讨会、调研分析会、工作推进会和成果汇报会等形式,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制度的有效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进行经常性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制度创新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实际,组建了专门的机构,按照省上的要求,认真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2010年,省委对十项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执行情况组织了两次大型集中的检查,有效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
三是坚持边落实、边完善,严格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严肃性。陕西省纪委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做到制度出台不草率、监督检查不松懈、责任追究不懈怠。2009年推出的五项制度在落实中得到不断巩固、深化和提高。2010年新五项制度的出台,是在总结、提炼地方经验、不断试点的基础上,在立法专家、政治学专家、实际部门的领导充分论证后,才陆续推出的。省纪委对一些制度在实际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检查、跟踪,并及时纠偏。
(二)“十项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
陕西出台的“十项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制度内涵清晰,制度对象明确,突出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教育、监督”两个核心要素,针对性强,实践效果明显。
1.2009年五项制度创新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发端于澄城县,试点于渭南市。该制度主要是针对当前存在的村级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村级干部监督不力的问题推出的,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农村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探索和创新,弥补了现行村民自治组织架构中的制度性缺陷,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延伸到农村。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出的,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补充和完善,与以往的报告制度相比,报告内容有扩充,报告范围有拓展,更具强制力和约束力,有利于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
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是榆林市反腐倡廉实践的一个重大创新。该制度是针对目前存在的对党政主要领导监督难、监督不到位、纪委委员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而推出的,是对党内监督制度的一项探索和创新,提高了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反腐倡廉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