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4月 |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住有所居”的宏伟目标。2008年,陕西省政府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入手提出了“民生八大工程”。住房保障就是全省八大民生工程之一。近年来,铜川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按照全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为主线,快速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并紧密结合铜川实际,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启动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滑塌区、沉陷区整体搬迁等民生工程,特别是出台廉价房政策在全国更是首创。全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根本性改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铜川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的一些思路、做法和面临的困境对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都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一 基本情况
铜川市是一个因煤而兴的工业城市,全市常住人口8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1万人。随着煤炭等资源的大规模开采,形成大面积的滑塌区、沉陷区。受地域地形的限制和“先生产后生活”矿业城市发展模式的影响,北市区形成的棚户区约有400多万平方米,大部分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到20平方米,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十分恶劣。近年来,铜川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工作导向,把提高人民群众住房水平、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内容,以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为核心,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2003年以来,全市累计建成廉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141万平方米,已有1.76万户,共6.2万困难群众喜迁新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58年建市之初的4.95平方米提高到目前的28.17平方米,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与此同时,铜川市作为全省老工矿城市,城镇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较大,下岗职工、困难企业及城市低收入家庭人数较多,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有7.14万户,共24.13万人,其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有5.71万户,共19.3万人,享受城镇低保的困难家庭有2.6万户,共7.32万人。受历史欠账较多及收入水平制约,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许多低收入家庭并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已成为建设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二 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一)廉租住房建设进展顺利
2008~2010年,铜川市共申请实施廉租住房建设项目22个,总建筑面积46.65万平方米,共计9483套,总投资5.56亿元;累计争取国家对中西部地区新建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2.05亿元、省级配套资金5275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廉租住房46.65万平方米,共计9483套,完成投资2.48亿元,其中竣工建筑面积4.86万平方米。2010年,申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5个,总建筑面积20.02万平方米,共计4008套,计划总投资2.48亿元。全年新开工廉租房面积16.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7135万元。其中,兴业小区1.8万平方米廉租房已主体封顶,锦绣园、振兴乐家和新华小区三期廉租住房已经开工建设。
(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稳步推进
制定了《铜川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办法》,经过三级审核、二级公示,全市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933户,发放补贴资金769.72万元。全市补贴户累计达到7404户,发放补贴资金1812.16万元。从2010年第二季度起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标准由每平方米每月4.7元提高到6.7元。实行了资格审查与资金发放相分离制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审查租赁补贴的资格条件,每季度编制补贴花名册后统一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统一委托银行制卡,一户一卡,每季度发放一次,确保了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规范有序。
(三)收购廉租住房实现了零的突破
为规范廉租住房收购行为,铜川市制定了《铜川市廉租住房收购办法》,明确了收购的标准和程序,并于6月份收购了印台区荣华小区的32套廉租住房,面积1079.91平方米,涉及资金91.45万元。收购的32套廉租住房已按《铜川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了实物配租。
(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取得新进展
2010年,铜川市立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为铜煤1号、铜煤2号。铜煤1号占地382亩,规划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总投资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