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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农民收入特征分析

    作者:刘容江 卢宏升 出版时间:2011年04月
    摘要:

    “十一五”时期,是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扎实起步、深入推进的五年,是城乡一体化谋篇布局、重点突破的五年,也是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五年。本文从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农民收入现状入手,总结和分析了这一时期农民收入情况特点及增收促进因素,剖析了当前京郊农民增收面临的困难,提出了“十二五”时期进一步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措施和建议。

    “十一五”时期,是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扎实起步、深入推进的五年,是城乡一体化谋篇布局、重点突破的五年。全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城乡统筹方略,认真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基本成型,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实现持续快速增长,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显著改善。

    一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农民收入情况及特点

    1.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农民收入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人均纯收入从2005年的7860元增加到2009年的11986元,年均增长9.2%(扣除物价因素),提前三年实现“十一五”末农民收入比2000年翻一番的目标。预计2010年京郊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望突破13000元,与“十五”末相比,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京郊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见表1)。

    表1 2005~2009年北京市农民收入情况

    2.农民收入结构发生积极变化,非生产性收入占农民收入比重显著提升

    农民人均纯收入按收入来源分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属于生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属于非生产性收入。“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农民非生产性收入呈现高速增长势头,2009年达到2992元,年均增长27.7%,显著高于纯收入增速(见表1)。非生产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显著提升,达到25%,比“十五”末提高了10.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2.7个百分点,农民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见图1)。

    图1 2005~2009年北京市农民收入结构变化趋势

    3.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工资性收入保持主体地位

    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主体,加快农民收入增长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加快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出台了多项政策,大力促进农民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如《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指导意见》(京政办发[2008]57号)、《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京劳社就发[2009]15号)、《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等部门关于建立本市农村水务建设和管理新机制的意见》(京政办发[2006]41号)、《关于加强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京政管发[2009]45号)等,在企事业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农民创业小额贷款补贴,以及设立农村水管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累计约46.4万农民实现转移就业,非农就业率达到80.9%,比2005年提高了13.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3个百分点。

    农民非农转移就业比例的不断提高,有力的保证了工资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09年农民工资性收入达到7274元,比“十五”末增加2500元,年均增长11.1%,对农民的增收贡献率达到60.6%,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支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例始终在六成以上,稳定保持主体地位。

    4.农村各项改革效果显著,财产性收入呈现加速增长势头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适应城市化、市场化快速发展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着力增强农民增收的内在动力与活力。全市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方向,大力推进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近900个单位完成改革。同时,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家庭承包耕地确权、确利、确股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动土地规范流转,建立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占确权总面积的46.1%,远远高于全国12%的平均水平。在山区,按照“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生态公益产权股本,全面放开商品林经营,更多的农民成为生态林股东。

    农村改革的全面推进促进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快速增长,由2005年的617元增长到2009年的1402元,年均增长22.8%,占农民收入的比重稳步提升,从7.8%提高到11.7%。“十一五”期间,财产性收入对农民的增收贡献率达到19%,成为农民增收的新的重要来源。其中,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从“十五”末的71元增长到164元,增长了1.3倍;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从61元增长到172元,增长1.8倍;土地征用补偿收入由34元增长到239元,增长6倍。

    5.强农惠农政策效果突出,转移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