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8月 |
一 从共识走向实践: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效显著
一是合作共识不断深化。自第一届泛北论坛提出泛北合作的设想以后,就得到了中国国家领导人和东盟国家元首的积极肯定和高度评价。目前,合作共识不断深化。2006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先后多次对推动泛北合作作出指示,指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是一篇大文章,前景广阔。2006年10月,温家宝总理在考察广西时指出,泛北合作是一篇大文章,也是一个大战略。此后,温家宝总理先后四次在中国与东盟领导人有关会议上,代表中国政府正式提出了“积极探讨开展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可行性”的倡议和“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建议。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菲律宾总统阿罗约、印度尼西亚总统苏西洛、越南总理阮晋勇、文莱苏丹哈桑纳尔等国家元首高度评价并积极回应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同时就港口、旅游、金融、海洋渔业等具体领域的合作提出了建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东盟秘书处、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和组织也明确表示支持这一合作。区域内工商企业界、学术界对泛北合作高度关注,沿线国家智库发出了关于加快南新经济走廊建设的联合倡议,许多机构也积极参与研究和推进泛北合作。泛北部湾各方完全赞成共同努力把这一区域经济合作纳入中国—东盟合作的总体框架,并借鉴其他次区域合作经验,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次区域合作的新亮点。
二是合作平台不断完善。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和亚洲开发银行等10多个单位,从2006年开始,连续五年成功举办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随着泛北合作广泛共识的达成,泛北论坛主办单位和泛北合作成员逐步扩大,体现了机制的开放性和广泛的代表性。2008年第三届泛北合作论坛,新增加了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海南省人民政府三家主办单位。泰国和中国海南省作为泛北合作成员首次参加论坛,泰国的加入形成“八方合作共赢”的新局面。2009年,新增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部分泛北国家商务主管部门为主办单位。2010年第五届泛北合作论坛,增加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为智力支持单位,进一步体现主办单位的广泛性。此外,第五届泛北论坛主题更鲜明,平台作用得到加强,论坛围绕“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主题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与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北部湾对话世界500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的国际投资与产业发展”以及“泛北部湾航运、港口、物流合作”三个议题展开探讨,讨论更深入,成果更务实。论坛期间,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与新加坡、泰国、柬埔寨等东盟国家以及广东、海南等省的主要港口签订了7个共16亿元的合作协议,取得务实成效。
三是合作机制逐步建立。共识之下,各国积极推动泛北合作机制逐步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呈现良好开端,泛北合作的联合研究机制开始出现,泛北合作机制建设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从2007年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方专家组成立,到2008年7月31日泛北合作联合专家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形成总结,提交东盟经济高官会及东盟—中国经济磋商机制审议,标志着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与中国—东盟合作框架开始建立对接机制,也标志着泛北合作正式进入中国—东盟合作议事日程。2009年,联合专家组召开了第三次会议讨论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通过了《关于加快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行动建议》,并在广西成立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方秘书处。时至2011年6月2日,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联合专家组第四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会议决定提交中国—东盟经济高官会及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审核通过,专家和代表们还就今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优先合作领域及措施建议等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包括制定《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行动路线图》等在内的一些行动建议。从地缘上来讲,泛北合作侧重于“海上东盟”合作。近年来,海上交通方面,中国—东盟已建立了海事磋商机制,中国和东盟各国交通部长已于2007年10月共同发表了《中国—东盟港口与发展合作联合声明》,同年11月,中国与东盟又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海运协定》,由中国交通运输部主导编制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