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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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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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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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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住机遇 加强合作 共创双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广西与东盟农业合作的分析与思考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广西与东盟农业合作的分析与思考

    作者:吕余生 出版时间:2011年08月
    摘要:本文在分析北部湾经济区成为重要增长极的理论与现实依据基础上,对北部湾经济区主导产业进行了选择,并提出了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建设注意事项。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这给我国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农业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过程中的先行者,如何抓住自由贸易区建成后给我国及广西与东盟农业合作方面带来的机遇,学习、研究和运用好、发挥好自由贸易区相关政策,是我们双边或多边都必须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一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给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农业合作带来的机遇

    (一)中国—东盟各协议的签署,使自由贸易区农产品贸易和投资更加便利化

    1.《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中国与东盟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和《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农业合作的开端

    2002年11月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在2004~2006年,有500多种产品关税要逐步减免为零,这一阶段被称为“早期收获”计划。减税范围以农产品为主,主要有畜产品、乳制品、植物产品、植物油、水果和蔬菜。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等东盟6国在2006年这些产品的关税降为零,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到2010年降为零。在此之前,对这些产品征收的关税为30%。同年签订的《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具体提出了农业合作的领域,并将杂交水稻种植面积、水产养殖、生物工艺、农场产品和机械等方面列为中国与东盟在农业科技方面长期的合作重点。农产品降低或取消关税后,将会产生较大的贸易创造效应。各种非关税壁垒的降低,特别是各种通关程序的协调,标准及认证的统一将大大降低产品出口的成本,进而促进各国优势农产品出口。2008年中国农业部还启动了“中国—东盟农业合作中长期规划”,推动与东盟农业合作深入发展。

    2.《中泰加速取消果蔬关税协议》的签署,提前实施部分“早期收获”的内容

    2003年6月18日,中国与泰国签署关于加速取消两国蔬菜和水果关税的协议。根据该协议,从2003年10月开始,两国间的蔬菜、水果、坚果产品(共188种产品)的贸易将实行零关税。2004年1月1日,中国在履行“早期收获计划”的同时又对不发达的3个国家的部分农产品给予单方面的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其中,缅甸110种、老挝202种、柬埔寨297种,主要是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到2005年1月,果蔬“零关税”安排扩展至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等东盟6国,这一零关税措施共涉及194个税目的产品,其对应的最惠国税率约为14.1%。这些措施使双方提前实施“早期收获”计划中的部分内容,双方的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在加快。

    3.《中国—东盟货物贸易协议》签署,加快了其余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2004年11月9日,中国与东盟签署《货物贸易协议》,对没有列入“早期收获”计划的所有产品(包括HIS—8章外的农产品)互相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产品分正常类和敏感类按不同时间表进行减税,并从2005年7月20日起对7000个税目产品实施降税,双方农业产品又迎来了发展机遇。此外,中国还分别与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缅甸、菲律宾、泰国、越南和马来西亚8个国家签订双方农业合作协定和备忘录,加强了双方农业合作政策的制定和农业技术交流。

    4.《投资协议》的签署将为中国东盟搭建一个新的农业投资合作平台

    2009年8月15日,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与东盟10国的经贸部长共同签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协议致力于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下建立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及公平的投资体制,通过双方相互给予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投资公平公正待遇,提高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相互投资提供制度性保障。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步伐加快,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不断扩大。截至2008年底,东盟国家对华实际投资520亿美元,占中国吸引外资总额的6%。同时,中国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东盟的投资也出现快速增长态势。2008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达21.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5%。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东盟国家作为主要投资目的地。随着《投资协议》的实施,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相互投资和经贸关系当然也包括农业投资和农产品方面的经贸关系必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中国自东盟进口的产品中,将有93%的产品实现零关税。这将大大降低中国与东盟国家互相进入对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