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9月 |
2007年12月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的重要地位和所承担的重要职能进一步凸显。但武汉城市圈的发展壮大不仅仅是经济力量的强大,武汉城市圈也不能等同于武汉经济圈。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政府运作,后者是前者的条件和保障。而政府能力是一个政府在实现自己职能、从事某项活动过程中所拥有的资源和能量。政府职能表明了政府“应该做什么”,政府能力则为这种职能提供了资源和基础,以避免政府职能在实现过程中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使得本属于政府职能域内的事由于资源的限制而无法顺利开展。因此政府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决定着政府职能履行的深度和广度,以及政府运作的效果。
在武汉城市圈的发展中,武汉一城独大,九个城市的政府能力现状差异悬殊,政府能力发展严重失衡。政府能力间的巨大差异性直接影响着政府职能的顺利转变与高效履行,影响着城市圈的一体化进程,阻碍着城市圈的发展壮大。对武汉城市圈内政府能力的协调发展进行研究具有非常现实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 武汉城市圈政府能力协调发展的概念解析
政府能力是一个政府在实现自己职能,从事某项活动过程中所拥有的资源和能量,是政府职能有效履行的条件和保障。政府能力的结构包括内部结构(政府微观能力)和外显结构(政府外显能力),见图1。
图1 政府能力结构示意
武汉城市圈内政府能力的协调发展包括三层意思:①各个城市间政府能力的差距应该予以缩小;②城市圈内政府能力的协调发展并不意味着九个城市就要达到同一个水平,而是在承认差距的基础上,找准各个城市在城市圈中的定位,有重点地加快各城市政府职能的转变,并相应地加强与之相辅的政府能力建设;③城市圈内政府能力的协调发展不能靠抑制中心城市的发展来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而是要靠统筹协调,互帮互助,实现共同进步。即城市圈政府能力的协调发展就是强调在逐步扭转区域差距的同时,形成圈内九市政府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最终实现个体和全局政府能力总量的提升与结构的优化。
二 武汉城市圈政府能力的发展现状
武汉城市圈政府能力的发展严重不协调。从政府能力宏观总量上分析,差异显著。2008年武汉城市圈城市首位度高达3.22,2009年武汉市地区生产总值就占了城市圈的57.29%,财政总收入占78.82%,2009年中国城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武汉市排全国第六名,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排名分别为66、102、165、218、290位。武汉市在城市圈中具有无可替代和无可争议的龙头地位,政府能力的各项主要指标都遥遥领先,政府能力总量远大于周边城市。
从政府内显能力的微观组成上剖析,武汉城市圈内各政府的能力要素结构失衡。具体表现在:一方面部分政府能力严重缺乏,如信息力相对匮乏,行政文化相对落后,政府管理水平效能低下,公信力不足等;另一方面部分政府权力又过多过滥,如权力运行不规范、法治性弱、范围宽广,冗员过多,能力亟待提升等。
从与周边城市圈的横向比较上看,更显武汉城市圈政府能力协调的迫切性和艰巨性。如长江三角洲城市圈在近年的发展中注重区域协调,产业的地区分工和配套合作逐步走向深入,政府间互动性强,交流合作的形式多样、内容广泛,次中心城市杭州、苏州、南京、宁波等与上海市的经济差距呈合理的梯度,一体化程度较高,整个区域的政府能力较强。而长株潭城市群内的城市发展要比武汉城市圈齐整得多,一体化开始的时间也要远远早于武汉城市圈。
三 武汉城市圈政府能力协调发展的原则
武汉城市圈政府能力协调发展中首先要坚持统筹发展的原则。要树立区域协调发展观,在城市圈政府能力的整体提升中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规划,稳扎稳打,逐步推进。同时必须认识到协调发展不等于均衡发展。其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认识到武汉与其他城市圈中心城市的差距;认识到周边城市与武汉的差距;认识到政府能力结构上的差距。在正确认识差距的基础上,以有利于本地政府职能的顺利转变和政府效能的提高为出发点,以政府能力总量和结构的双重优化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发展规划。再次要坚持重点突出的原则。要科学分析能力现状,找准提升要点,在重点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