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4月 |
关键词: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保护传承 |
随着“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我国政府于2005年开始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经过推荐、评审、公示、公布等程序,2006年、2008年、2011年,国务院批准公布了三批共计12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些经过层层甄选出来的且具有典型意义和杰出价值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2006年10月,文化部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发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逐步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初步形成,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保护。北京市推荐、参评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于2006年、2008年、2011年分别入选了13项、45项、4项,共计62项(不包括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从2005年开始,北京市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建设工作。经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有关专家的共同努力,现已建立了国家、市、区(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建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是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国家级代表作名录的建立,目的是要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展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及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所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只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手段,它旨在提高人们对被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从而使其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并获得传承延续所需要的最佳环境和条件,这就要求申报单位和保护主体要切实承担起保护的责任、落实各项保护计划和措施。所以,“申遗”成功后,北京市的相关文化部门对已列入国家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力求实现全方位的有效传承和保护,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就。以下几个方面均是通过调研中了解的具体案例来说明北京市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的成效。
一 在活态传承中有效地延续发展
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世代相传,就要做好传承与发展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它的传承是以人为载体的。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守护神,是我们保护的重点。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经过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和复审,文化部于2007~2009年相继评定并公布了三批共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北京市已公布了两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60名,涵盖了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九大类。其中有57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目前,第三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48名,正在向社会公示。
为了保证这些“民间国宝”开展传习活动,把他们掌握的高超技艺传给后人,使民族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光大,北京市相关文化部门和各保护单位都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和做法。
2008年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盛锡福皮帽制作技艺,就被采取了多种措施保护其传承人,促进活态传承与发展。首先,实施抢救性的记录和资料整理。盛锡福传承人在创作实践中留存着大量关于皮帽的文化记忆,凝结着他们毕生的经验积累。该项目保护小组近年来通过走访代表性传承人,运用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他们进行创作活动的过程完整地记录下来,同时收集珍贵的影像和图片资料,并重新拍摄了盛锡福皮帽制作技艺的宣传片。2010年,开始组织编纂《盛锡福故事》一书,书中将详细记录盛锡福皮帽制作技艺的发展脉络和其传承发展中鲜为人知的往事。其次,制定对传承人奖励办法。一是设立传承人奖励基金,提高传承人的地位和影响。对国家级传承人每人每年最高奖励6万元,对北京市级传承人每人每年奖励4.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