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2年04月 |
如果说四合院和胡同是老北京文化生活的一个缩影,那么会馆也是老北京文化生活的写照。四合院和胡同是大家所熟悉的话题,已经被讨论过很多次了,会馆是最近几年才在文化创意产业浪潮下进入人们视野的。近年来,会馆相关保护部门开始意识到会馆是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重要部分,在会馆管理方面开始引进新的机制,开始重视对会馆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让会馆以新的姿态走进创意经济的行列,会馆运营也被冠以“会馆经济”称谓。
会馆主要集中在老城区,也就是东城和西城区;会馆是古代乡会的集中之地,因此主要集中在南城,即原崇文区和宣武区,先后合并于东城区和西城区。北京的会馆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典型的商人会馆,主要由在北京从事商业活动的各地商人所建;另一类是同乡会馆,这类会馆兼具客馆、试馆与商馆等多种功能,专门为在京的同乡服务。传统的北京会馆具有祀神、合乐、义举、公约的功能[1],明初出现的会馆主要是寓居京师的同乡官僚聚会、劝励的场所,后来演变为服务于同乡官员、服务于同乡的科举应试子弟和服务同乡商人的三类会馆。因此,可以把会馆看做中国明清时期都市中由同乡或同业组成的团体。嘉靖、万历时期趋于兴盛,清代中期最多,迄今所知的最早会馆是建于明代前期永乐年间的北京芜湖会馆。
北京的大多数会馆,主要为同乡官僚、缙绅和科举之士居停聚会之处,故又称为试馆;北京的大多数会馆,是以工商业者、行帮为主体的同乡会馆。会馆同四合院、胡同一样,已经成为老北京的文化符号,是明清北京城南最为著名与独特的人文景观之一。
在1949年11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民政局《会馆的调查报告》的记载中,北京市会馆多分布于外二、外四两区。据统计,全市共有会馆391处,其中明代建33处,清代建341处,民国建17处,明清两代兴建的会馆占总数的95%以上。1951年8月,北京市民政局做了一份会馆工作总结报告,政府对旧有会馆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统计出会馆总共有401所,房屋21000余间。对其进行分类,一种是为同一地区的举子来京应试或在京候缺官员旅居方便而设的,其中,省、府、郡、县等地区性会馆占98%以上;另一种是各地商人为经商而集资筹建的行业性会馆,占1%左右。1952年7月29日,北京市各省会馆财产管理委员会成立,开始了对各会馆的集体管理;1953年3月25日,形成北京市各省会馆财产管理委员会联合会章程草案,确定该联合会的社会公益团体性质。从此,联合会在北京市民政局和救济分会领导下,发动社会群众力量,以协助政府办理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来管理和保护会馆遗产。
2007年,北京市再次进行了对会馆的调查,成果《北京会馆资料集成》由学苑出版社出版。在《北京会馆资料集成》中,所搜集到的曾在北京兴建的会馆共有647处,这是迄今为止对在北京兴建的会馆总数最翔实的数字描绘。这一北京会馆档案史料,记录了从1915年到新中国成立后800多个会馆的法令、会馆管理、会馆调查及55条会馆碑文和42条会馆楹联等内容,其中包括孙中山先生民国元年来京在粤东会馆活动的碑文等珍贵史料。《北京会馆资料集成》使会馆文化与民俗学、民族学、社会学、经济学、市场学、心理学、历史学、建筑学、地理学、文学、美学等多种学科发生了研究领域的密切关系,其价值与意义远远超出资料本身,尤其是对繁荣、发展北京地域文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会馆的用处,从之前的乡会或省会,到现在许多会馆被用作文化繁荣的节目演艺场地,有一个转变的过程,会馆作为戏楼的对外开放,对繁荣北京的文化生活、推动京剧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据《北京会馆资料集成》统计,北京会馆中有个大小不等的戏楼,其中正乙祠、湖广会馆、安徽会馆和阳平会馆的戏楼尤其有名,被称为“四大戏楼”。历史上,一般而言,有戏楼的会馆是由于各省在京居官地位显赫者,从本省调来戏班在自己的戏楼演出,有汉剧、豫剧、蒲剧、粤剧、黄梅戏、梆子、昆曲等许多剧种。会馆戏楼打破了地域的界限,为各地方戏曲在京演出提供了场所,并且在京城得到传播,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北京会馆是古都北京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历史上发挥了它的作用,它同其他历史文物遗存一样,有着宝贵的历史价值和现实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