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
Keywords: | Social StrataSocial Contradiction |
一 研究背景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群体性事件呈现出事件数量增多、涉及面广、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多、行为越发激烈等特点。学者胡鞍钢曾根据政府公开资料统计,1994年后,全国群体性事件呈现出不断增多的趋势,“1995年和1996年增长速度在10%左右,但1997年后迅速加快,1997~2004年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5.5%”。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增长态势。
为了更好地做好北京市社会矛盾的监测,将社会冲突消弭于萌芽,我们对区域内社会矛盾开展监测,针对不同社会阶层的社会矛盾水平及特点进行了分析,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基本数据和参考资料。
二 概念界定及指标体系介绍
(一)社会矛盾概念和分类
社会矛盾是指社会群体、阶层、组织之间的紧张关系,这种紧张关系通常是由资源占有或利益分配不均以及意识形态、价值观等差异造成的,通常表现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负面情绪[1],并会因负面情绪而采取一定形式的外显行为。社会矛盾在矛盾缓解机制作用不足的情况下,会不断累积,在一定条件下就有可能转变为上访行为、群体事件甚至更严重的事件。
因此在实际测量中我们需要明晰受访社会公众在不同方面的实际利益受损情况。本研究将社会矛盾分为物质性矛盾与价值性矛盾两种。
1.物质性矛盾
物质性矛盾具体指涉社会生活中的直接物质资源冲突,是公众需求与客观现状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是直接性、利益性的冲突。大多是显性矛盾,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
通过二手资料研究分析,得出目前学术领域研究最多、讨论最多的六大民生问题,同时结合特大城市的固有特征,共分为七个二级指标:教育、医疗、住房、治安、就业、社保、市政环境(市政环境问题在北京市表现较为突出,与其他地区和城市相比,北京市的市政环境有自身的特点)。需要说明的是,与资源不足所引发的社会矛盾相比,我们更关注分配不均引发的社会矛盾,因为前者决定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短期难以改善,而后者更有可能通过体制改革得到改善,因此,关注分配不均更有现实意义。
2.价值性矛盾
价值性矛盾指涉人们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宏观性、体制性以及价值观念的冲突。它可以分为普通大众之间的价值观念冲突,以及普通大众与政府之间的价值观念冲突。后者尤与社会矛盾相关,也更容易引发社会运动等不稳定因素,因此本研究中价值性矛盾只关注后者。具体而言,即关注普通大众对目前我国政府与体制的执政基础的认同程度。
从历史变迁角度来看,我国政府的执政基础先后经历了个人魅力型、意识形态型、经济发展型与制度合理型等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人们对以毛泽东为首的国家领导人的信任;
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期至“文化大革命”期间人们对社会主义的态度;
第三阶段:改革开放至2002年(标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期间人们对发展物质文化生活的渴望;
第四阶段:2003年以来人们对社会公平、民主法治等方面的政治渴求。
以上四个阶段体现了执政基础的现代化过程。世界各国的发展也表明只有第四阶段的执政基础才能持久稳定地支持政府与体制的运行。所以,我国只有在继续落实经济体制改革(继承第三阶段的执政基础)的同时,实现行政绩效、民主建设与依法治国等方面的政治体制改革,才能巩固执政基础。换言之,受访对象对这四方面的感知与评价即可成为价值性矛盾的二级指标。
表1 社会矛盾指数指标体系
续表
(二)权重体系介绍
指标权重的大小体现了该指标对社会矛盾大小的相对重要性,即对总指数影响的强弱程度。本指标体系中,视一级指标对总指数的影响相当,二级指标对一级指标的权重以北京公众关注水平作为指标赋权重值[2],三级指标对二级指标的贡献假定为重要性一致。权重越大的指标对总指数的影响越大。各级指标权重如下。
本次调查共针对北京市城乡2402位居民展开,覆盖北京市16个区县。采用多段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在北京市最新社区名录的基础上形成本次调查的调查地点以及基本样本构成。
表2 北京市“社会矛盾指数”权重体系
表3 调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