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
智能手机的诞生为应用程序的落地提供了优良的平台。知名风投公司KPCB(Kleiner Perkins Caufield & Byers)发布的《移动互联网趋势报告(2011)》显示,相比于此前人们使用手机多是打电话、收发邮件等,智能手机用户60%的时间花费在了新活动上,包括地图、游戏、社交网络等。[1]
仅以苹果产品为例,单看iOS移动互联中国市场的数据,到2011年末,包含iPhone、iPad和iPod Touch在内的iOS设备数量将超4000万台,且以每月超过100万台的数量增长;中国销售排名前几位的应用,收入已经达到1万美元/天。[2]
苹果APP Store的诞生创造了一种新的模式,那就是手机应用程序的生产由终端生产商开发或者操作系统自带等传统,转变为由许多拥有创业梦想的年轻人实现。
第三方开发,顾名思义就是独立于手机制造商和运营商开发之外,由“第三方”人员去完成手机应用程序的设计制作。
在中国,这也正在成为一个勃兴的行业。本文通过搜集梳理第三方开发的相关素材,展现移动互联网时代万紫千红的第三方开发现状,直面存在的问题,探讨未来发展的走向。
一 第三方开发现状
根据应用商店宏观经济观察机构APP Annie的数据,中国区APP Store应用下载量在2011年同比增长了298%,营收增长了187%,其增长率在世界各个区域中首屈一指。[3]这一繁荣表象是第三方开发生态链中各环节相互作用的结果。
这是一个由“开发者—手机生产商—用户”三者相互作用的完整链条。以苹果公司为例,Apple通过开放的SDK开发工具包为开发者提供开发支持,开发者基于该SDK开发符合APP Store上线标准的应用,由APP Store统一进行营销,获得的受益Apple与开发者分成。
虽然有以Apple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为第三方软件开发者提供了方便、高效的一个软件销售平台,但是不难发现,事实上,第三方开发在这其中是关键的环节,尤其是目前在中国移动应用程序市场中,这种开发多是由具备创意与活力的中小企业完成。所以,本文将围绕“开发”中的市场、开发者、产品、营收等类别介绍第三方开发的现状。
(一)第三方应用程序市场
2012年2月24日,苹果官方网站开启“APP Store下载突破250亿次”的活动,无论打开苹果的iPhone、iPad和Mac等任何一款产品,APP Store应用下载次数的11位数字不停闪动都显示着已经接近250亿次。3月3日,苹果三年多来实现了从0次到250亿次的跨越。
回到四年前,2008年7月11日,苹果APP Store正式上线,三天后,APP Store中可供下载的应用800个,下载量达1000万次。而根据今年1月软件猎手出品的中国区APP Store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区的APP在线累计数量已经突破了50万款,另有数据表明,苹果APP Store已有逾55万款应用。
苹果、谷歌和微软三大互联网大佬早已搭好了作为“根平台”的iOS、Android和Windows Phone系统,并构建起自己的应用商店。附载于这些基础通路上,对比苹果应用程序商店APP Store,其他几家的应用商店也各具以下特点。
1. Android(安卓)
谷歌公司2007年推出Android开放式应用平台,允许任何手机制造商免费使用并且专注于设计硬件而非软件。Android目前在全球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市场份额中位居第一。2012年2月的数据显示,Android占据全球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市场52.5%的份额,中国市场占有率为68.4%。[4]具体到应用程序方面,Android Market目前有逾40万款应用。
2011年12月6日,谷歌宣布其应用程序商店“安卓电子市场”的下载量已在全球突破100亿次,虽仍不及苹果,但市场研究公司ABI Research的分析数据显示,谷歌Android应用程序平台在2011年第二季度的下载量占到所有应用程序下载量的44%,已超过苹果31%的市场份额。[5]
2. Windows Phone(微软)
2010年10月11日,微软公司正式发布了智能手机操作系统Windows Phone,同时将谷歌的Android和苹果的iOS列为主要竞争对手。2011年2月,诺基亚与微软达成全球战略同盟并深度合作共同研发,建立庞大的生态系统。
截至2012年1月,微软Windows Phone应用程序商店的应用程序数量已超过6万款,提供这些应用和游戏的发行商数量已超过1万家。
3.亚马逊
2011年3月22日,亚马逊推出了Android版应用程序商店,内有4000多个应用软件。亚马逊利用其个性化推荐引擎,根据用户在该网站的购买行为和浏览行为,向用户推荐其可能感兴趣的应用程序,这让我们看到了亚马逊书店网站的影子。亚马逊的应用程序商店的特点概括起来是“重质不重量”,比如其为Kind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