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1]还很年轻。其雏形是1979年成立的中国第一家人才服务企业——北京外企服务集团(FESCO)。1983年,沈阳市人事部门成立了我国第一家人才服务机构。1984年,国家劳动人事部成立了全国人才交流咨询中心,之后各地纷纷建立起类似的人才服务机构。但是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一项新兴产业正式被提出是在2007年,之后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本文将主要分析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思路。
一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现状
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原生动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快速的阶段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国内生产总值(GDP)从1978年的3645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519322亿元,增长了141倍;全国就业人数从1978年的40152万人,增长到2012年的76704万人,增长了91%;第三产业的构成比例从1978年的23.9%增加到2012年的44.6%。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也逐步得到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战略地位不断凸显,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日益增强,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一)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战略地位不断凸显
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力资源服务业对国家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就业质量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其本身可以吸纳众多就业人员;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能够提供就业平台,提高劳动者素质,减少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信息不对称,增强人力资源流动效率,改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从而提高就业能力、就业水平和就业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对我国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因而,人力资源服务业也不断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其战略地位不断提升。2007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将人力资源服务业首次写入国务院文件,提出“发展人才服务业,完善人才资源配置体系,为加快发展服务业提供人才保障”,“扶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服务机构”。这标志着人力资源服务业已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服务行业,并纳入了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当年11月,在人才服务业博览会上,原人事部领导对人才服务业给出了定义,并提出发展人才服务业的基本思路。2010年,国家发布了《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出要“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已将人力资源服务业以及人力资源市场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列入鼓励类行业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人社部发〔2011〕71号)也明确了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任务与推进计划。2012年,国务院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指出“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在政府政策引导与行业需求的推动下,多种所有制结构及国家级、省级、县级多层次、实体化和网络化等多样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底,我国已设立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28356家,其中,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6914家,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量的24.4%;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有2939家,占10.4%;国有性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有1204家,占4.2%;民营性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有17087家,占60.3%;港澳台及外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有212家,占0.7%(见图1)。非公有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数量约占61%。截至2012年底,全国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设立固定招聘(交流)场所2.1万个,建立各类人力资源市场网站9206个。从我们的调研情况来看,目前部分省市逐步放宽外资企业来华经营门槛,比如江苏、浙江和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外资控股比例可以达到70%,而珠海则允许外资全资入股。
图1 2012年我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与构成
(三)服务能力日益增强
近年来,我国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