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
Keywords: | Free Trade ZoneFeasibilitySCONecessity |
一 与上海合作组织有关的四种合作机制
在上海合作组织内建立自由贸易区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目前在谈到上合地区经济一体化问题时常常需要涉及四种一体化机制: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同盟、统一经济空间和自由贸易区。因此,在讨论上合自贸区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区别这四种一体化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被认为是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代表,其目标就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1]世贸组织帮助成员国开展平稳、自由、公平的贸易。主要宗旨是在提高生活水平和保证充分就业的前提下,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全球资源的最佳配置;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需要相称;保护和维护环境。世贸组织的核心是世贸组织的各项协定。这些协定是由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通过谈判达成并签署的,已经各成员国立法机构的批准。世界贸易组织为了实现其目标,制定了一套为各成员国所普遍接受的多边贸易规则,包括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关税减让原则、互惠原则、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和透明原则等。[2]目前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中,吉尔吉斯斯坦、中国、俄罗斯和塔吉克斯坦已经是世贸组织成员,哈萨克斯坦预计在2013年底之前会加入,乌兹别克斯坦也在进行相关谈判。如果哈乌两国加入世贸组织,那么上合所有成员国都将是世贸组织成员。
自由贸易区(简称自贸区)自由贸易区是指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在自由贸易区内,各成员国取消了它们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使区域内各成员国的商品可以完全自由流动。但各成员国保持独立的对区外非成员国的贸易壁垒。[3]
自由贸易区的贸易自由化程度(像关税削减幅度)比WTO更高。根据国际规则,自贸区的成员必须要相互提供超过WTO的最惠国待遇的优惠贸易待遇。因此,自由贸易区是WTO的很好补充。
虽然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建立自贸区主张提出有10年时间,但2011年在俄罗斯推动下建立了独联体自贸区,成员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克兰、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八国。其中,哈、俄、吉、塔四国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是指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并对非成员国实行统一的关税税率而缔结的同盟。关税同盟是比自由贸易区更高一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它除了包括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内容外,而且成员国对同盟外的国家建立了共同的、统一的关税税率。关税同盟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4]目前,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两个上合成员国与白俄罗斯一起成立了关税同盟。
统一经济空间 统一经济空间是比关税同盟一体化程度更高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商品、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可以在成员国间自由流动,形成统一市场,实行统一贸易、税收和海关政策。从2013年1月1日起,俄白哈关税同盟进一步发展为统一经济空间。
从涉及上合成员国的四种经济一体化组织形式的定义和内容看,自由贸易区比世界贸易组织一体化程度高,但远低于关税同盟。统一经济空间是比关税同盟更高层次的合作机制。搞清楚这四种贸易合作机制特点和相互之间的区别,对于我们分析上海合作组织自贸区建设有重要作用。
二 成员国期望更加密切的经贸关系
上海合作组织从2001年成立伊始就将经济合作作为重要优先发展方向之一。2001年9月14日在阿拉木图举行的首次上海合作组织总理会议上就全面探讨了发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稳定经贸合作问题,就启动多边经贸合作达成共识,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明确了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方向和目标。
2003年9月23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二次上海合作组织总理会议,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在会晤中,总理们讨论了在上合框架下深化合作问题,强调加强贸易投资便利化是现阶段上合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任务。温家宝总理对上海合作组织的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