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
Keywords: | 2012KyrgyzstanSCOPragmatic Cooperation |
一 2012年政治发展现状
2012年吉尔吉斯斯坦发生政府更迭,总体上政治局势得以保持稳定。政府更迭的原因是议会内部四个政党组成的执政联盟瓦解。2010年10月议会选举结果之一是没有一个政党赢得会议多数席位[1]。进入议会的五个政党只能通过谈判组合的方式组建执政联盟。因此,执政联盟瓦解在2012年仅仅导致政府更迭,并没有造成政治体系的瓦解和动荡。
2012年9月,议会三党联盟以微弱多数(在议会120个席位中占69席,而此前的四党执政联盟则拥有92个席位,即宪法多数)组成执政联盟并组建新一届政府。
本文作者试图针对吉尔吉斯斯坦独立以来的政治发展,提出以下几个观点。
第一,吉尔吉斯斯坦独立之初引进西方政治制度框架,如多党制、议会、三权分立等,未能正常运转(2005年和2010年两次政变便是明证)。其主要原因是两任总统(阿卡耶夫、巴基耶夫)都试图集权、专权。第一任总统阿卡耶夫、第二任总统巴基耶夫通过修宪等方式,逐步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发挥支配性作用,从而导致体系的失衡,落入绝对少数境地(абсолютная изоляция)。因此,他们在面对反对派的夺权冲击时,在法律上有能力自保,但在道义上和心理上没有招架之力,只能下台出走。可以说,总统个人集权是导致2005年和2010年两度非正常权力更迭的核心内因。
第二,吉尔吉斯斯坦缺乏现代意义上民族国家的政治经验,但并不意味着它缺乏任何政治经验。吉尔吉斯斯坦历史上部族之间的互动,构成基本的政治经验和政治记忆。这是理解吉尔吉斯斯坦政治发展的关键之所在。
第三,吉尔吉斯部族体系历史久远,每个大的部族呈现为金字塔型,内部有各自的层级(иерархия)。而大的部族之间始终互不隶属、相对独立[2]。在现代条件下,部族的作用一如利益集团。
因此,可以说吉尔吉斯斯坦国内的利益集团正是从部族—政党—利益集团的脉络发展而来。政党的主要社会基础是部族归属关系,主要部族中具有一定政治经济地位的分子出面组建政党,其核心成员来自同一部族和地域。而政党领袖个人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构成特定利益集团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看,吉目前绝大多数政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团,而议会政党则最具代表性。
第四,吉尔吉斯斯坦政治发展的核心问题,首先在于政治系统对以部族为外在表现的利益集团的整合(инкорпорирование в политическую систему власти)以及整合的程度。在这个意义上,议会制不失为一个较优选项,未来甚至可发展成为协商民主的平台(делиберативная демократия)。
从这个意义上看,2010年宪法所框定的议会—总统制实际上是在试图将根深蒂固的部族主义纳入以政党为基础的议会框架之内。换言之,若主要部族势力的代表在议会中有一席之地,则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有效避免部族争斗对政治稳定的破坏性作用。在多数部族力量主张维持现状时,部分部族的挑战不足以动摇力量对比,从而无法引发政治动荡。反之亦然。从这个意义上说,2010年非正常权力更迭之后所采用的新的宪政体制对吉国内的政治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第五,对吉尔吉斯斯坦而言,议会制成败的第一步是为政治参与划定边界。也就是说,参与各方要逐步达成某种共识,对行政权、对政府权力的干预只能限于宏观层面(立法、质询),否则国家将永无宁日。而关键的第二步则是各个集团之间的竞争发展、成熟到足以形成有关国家利益的理论与实践,即达成某种有关在集团利益之上尚有国家利益的共识。而这也可以是评判吉尔吉斯斯坦政治发展程度的一个恰当的标准。
对于吉尔吉斯斯坦而言,2010年宪法为以政党面目出现的部族利益的政治参与提供了一个新的制度框架。与此同时,现有的188个政党[3](参加2011年议会选举的有29个政党,5个政党进入议会)无疑表明政党的高度碎片化。在这种条件下,为政党设定进入议会的得票率“门槛”是必要的,而议会选举采用政党比例代表制也是政党制度发展的一个有益的制度框架。因此可以说,从政治参与的角度,现有制度框架无疑是一个显著的进步,对于维持基本的政治稳定具有积极意义。假以时日,这个制度框架的逐步成熟是完全可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