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5月 |
建立国家集团公司是2007年以来俄罗斯经济体制改革领域中的一个重大举措。从2007年4月普京在国情咨文中提出倡议到2008年5月约一年的时间里,俄罗斯集中建立起了6个规模庞大的国家集团公司。每个集团公司均由专门的联邦立法确定章程和任务,并被赋予振兴俄罗斯经济、实施国家重大建设工程以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任。通过对国家集团公司的集中投资,国有经济成分在全国经济中的比重迅速提高,国家所控制的行业领域得到大幅拓展。国家集团公司也成为俄罗斯控制战略型经济领域的重要组织形式。
一 概念与分类
在俄罗斯法律体系中,国家集团公司(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ая корпорация)是“非商业组织”,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经济组织形式,是俄罗斯《股份公司法》、《非商业组织法》和《国有单一制企业法》等法律范畴内的一种混合型组织,由政府在特定时期为完成特定任务组建而成。在俄罗斯,“国家集团公司”这一组织形式是20世纪90年代政治经济转型时期的产物,最早是为反金融危机而设的。
1998年8月,在经历金融危机后,俄罗斯银行系统濒于崩溃。1998年11月20日,政府颁布《关于建立非银行信贷机构“重组金融组织管理局”》的决议(№1642-р),对银行系统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随后,这一机构的职能不断扩大,并直接导致了两个法律的诞生(1999年7月8日):①《俄联邦非商业组织修正案》(№140-ФЗ),该法律扩展了非商业组织的外延,将“国家集团公司”确定为新的非商业组织形式;②《重组金融组织法》(№144-ФЗ),该法将“重组金融组织管理局”改组为“国家集团公司”。当时,这一组织形式仅限于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它主要在金融领域行使联邦政府与中央银行权限交叉处的管理职能。此后,这一组织形式在俄罗斯政治经济生活中沉寂多年,一直到2007年4月普京在《国情咨文》中倡议建立国家集团公司。
2007年4月以后建立的俄罗斯国家集团公司,按职能及其行业特点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型[1]:
第一类,以国防科研和军工制造为主的集团公司。这一类是国家集团公司的主体部分,包括联合航空制造集团公司、联合船舶制造集团公司、俄罗斯纳米技术集团公司和俄罗斯技术工艺集团公司。它们类似于各自产业领域内的原政府部委,但在执行国家行业政策方面则又较为宽松。联合航空制造集团公司和联合船舶制造集团公司本身就是军工制造产业集团。俄罗斯纳米技术集团公司同时具有弥补国家行业发展体制缺陷的特点。由于纳米技术领域既是市场经济“忽视”的行业,也是政府在当前行政管理上较为薄弱的环节,所以,政府赋予该公司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的双重任务。俄罗斯政府十分强调纳米技术的军事意义,将发展纳米工业的意义与原苏联时期的“原子弹计划”和“太空开发计划”相提并论。俄罗斯技术工艺集团公司的职能主要集中在对生产制造企业的控股管理上,它一方面拥有强大的行政资源,另一方面又与政府工业与贸易部(工业管理局)在职能上交叉重叠。
需要指出的是,普京在2007年《国情咨文》中,把联合航空制造集团公司、联合船舶制造集团公司也作为国家集团公司来看待,但这两个公司和其余6个国家集团公司在法律组织形式上是有区别的。前两者是《股份公司法》框架内的股份公司,而国家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和经济运营职责则由专门制定的联邦法律确定。典型的国家集团公司直接对总统负责,每季度向总统提供收支报告,年度报告直接报送总统和政府,它们没有接受联邦审计署审计的法律义务。
第二类,职能相当于政府原“管理局”的集团公司。俄罗斯原子能集团公司就属于这一类型。它主要是承担国家原子能行业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军用、民用原子能工业。
第三类,负责国家具体建设项目的集团公司。这一类都是政府在特定时期为完成特定任务而专门设立的,比如“奥林匹克建设”集团,专门负责索契2014年冬奥会建设以及“公共住宅经济改革支持基金”。它们拥有庞大的国家建设资金,承担政府管理职能,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运营。
第四类,国家金融机构。6个国家集团公司中,只有外经和发展银行是金融机构,它是在原外经银行基础上由联邦政府预算拨款1800亿卢布、使用联邦稳定基金1800亿卢布增资建成的。它对稳定俄罗斯金融和经济秩序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