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7月 |
2011~2012年俄罗斯的选举周期,最终以梅普之间的“王车易位”和普京的强势回归宣告结束,俄罗斯的政治格局重新又回到了普京“单级权力”的轨道。然而,与四年前俄罗斯民众平静地接受“梅普组合”式的权力安排有所不同,2011年底杜马选举结果公布后,莫斯科等地爆发了持续不断地要求“公平选举”的大规模民众抗议活动,体制外反对派更是趁势打出了“没有普京的俄罗斯”的口号,试图将部分民众的不满情绪引导到与普京权力体系的对抗上来。针对社会情绪的变化,也为了保证自己在三个月后的总统大选中取胜,普京及其政治团队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应对措施。这期间,梅普二人通过各自的不同方式,先后向社会做出了改革国家民主体制的承诺,随即由梅德韦杰夫向议会提出了多项涉及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改革的法案,并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促成议会通过了部分相关法律,其中最主要的两项制度改革是:大幅度降低了政党登记的条件和门槛,为大量小党参与选举提供便利;有条件地恢复了自2005年以后被取消了的地方行政长官直选制度。
2012年10月的秋季地方选举,是普京推行制度改革后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性选举,引起了俄国内外的广泛关注。选举前,按照新法案俄罗斯出现了大量新成立的政党,包括一些反对派政党都参加了此次地方选举活动。然而,根据选举结果,统一俄罗斯党依然牢固地占据着在各级地方权力机关中的绝对优势地位,众多政党的出现,也没有打破目前统一俄罗斯党“一党独大”的政党格局。
那么,作为一次以“应急”姿态出台,却具有明显“纠偏”性质的改革措施,普京推行此次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何在?它将会对俄罗斯未来政治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一 普京“纠偏式”制度改革的出台及主要内容
自2000年当选总统以来,普京一直把推行“强国战略”和实施制度化改革作为自己治理国家的两个最主要的目标和手段。普京认为,经济的快速增长首先需要提高国家管理的效率和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为此“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体系”。出于对叶利钦时期中央权力软弱、地方政府自行其是与社会严重分裂后果的认识,从2000年起,普京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一系列制度性改革,对叶利钦时期的政党体制、选举体制和联邦体制中的很多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其中最主要的改革内容有以下几点。(1)制定、通过并多次修改了《俄罗斯政党法》,取消了地方性政党,严格规范联邦性政党的组成方式和登记制度,并将政党党员人数的下限逐步提高到了五万人[1]。(2)多次修改了《俄罗斯国家杜马代表选举法》,取消了自1993年以来实行的“混合式代表制”,规定今后所有国家杜马代表都将按照“比例代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在地方议会中依然实行混合式代表制,但按比例代表制产生的代表须占当地议会席位的一半);将参选政党进入议会所需要获得的选票最低比率由5%提高到7%;禁止各政党或政治组织联合组建“竞选联盟”参加选举;取消了选票中“反对所有政党”选项;取消了对选举最低投票率的限制;严格限定政党参加选举活动的条件,如规定在选举前,每个参选政党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获得20万名以上选民的签名支持,或者向中央选举委员会缴纳6000万卢布的选举保证金。[2](3)改变了地方权力机关的组成方式,废除了叶利钦时期实行的联邦主体地方行政长官直选制,改由总统提名、地方议会批准。
在自己的两个总统任期内,凭借以上制度性改革,普京在整顿社会秩序和加强中央权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这表现在:其一,消除了叶利钦时期党派林立的现象,提高了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议会中政党的数量越来越少,从2007年第五届杜马时起,有资格进入议会的只有统一俄罗斯党、俄罗斯共产党、公正俄罗斯党和自由民主党四个政党,在地方议会选举中,从2007年起,参与竞选的政党也是逐年减少,到2009年,在各地区选举中能够当选的政党平均不足三个[3];其二,在俄罗斯形成了一个以普京为核心、集合了众多国家各级权力机关领导人、占据了国家杜马和大部分地方议会多数席位的超大型政权党——统一俄罗斯党[4];其三,依照相关法律,联邦中央掌控了对地方代表机关的监督权和地方领导人的任命权,重塑了俄罗斯国家垂直权力体系,有效制约了地方政治精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