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3年05月 |
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1]食品行业上联农业生产者下联消费者,它既关系到农民收入增长、现代农业发展以及食品行业竞争力的提升,也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因此,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连续多年成为国家“两会”代表最关注的议题之一,近期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列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政府除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立法、监管体系、标准体系等建设,还开展了多项专项运动整治,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等,应该说,“十一五”期间,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在法律法规、执法监督、标准化生产、体系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然而,“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猪”、“农残豇豆”等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爆发,依然表明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食品安全监管缺位,监管效率较低的问题仍然存在。
一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与本质
国内外研究一般认为食品质量安全的信用品属性引起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以及机会主义倾向是造成其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2]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频繁发生除去市场失灵这一根源之外,还跟政府失效密切相关。众所周知,由于我国市场化改革时间较短,与市场建设相匹配的诚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导致以诚信为基石的食品优质优价市场尚未形成。因此,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严重依赖政府管制(当然在市场机制起作用的情况下政府管制对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也是不可或缺的)。相对于市场来说,政府进行食品安全管制的成本更低,但在现实中政府部门也存在监管失效的现象:[3]第一,政府部门具有监管食品安全、保障食品供给、控制预算支出、保障农户收入等多项工作,有些工作在目标上相互矛盾,当其他目标的测量相对容易时,有关部门可能会在监管质量上达成妥协;第二,有些政府部门由于受到维护自身声誉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影响,时常会隐藏信息。近年来大量的食品安全事件,由质检部门率先披露出来的只占很少一部分,绝大多数是由于出现了安全事故,被新闻媒体首先报道出来的;第三,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使得政府在监管方面专业化程度有限,加之各个部门的质量考核成本高,一些部门可能会规避责任,随意颁发一些安全食品标识,而这些标识并不具备信号功能。
归结起来,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鉴别食品需要高昂的信息成本和足够的安全知识,而这往往是消费者不具备的。缺少了来自消费环节的制约而社会信用严重缺失、第三方监管不到位、政府监管不力时,生产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就不可避免(施晟、周洁红,2012)。因而,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是市场与政府双失灵的结果,其本质是双失灵背景下生产者机会主义行为的防范问题,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重点应该是防范以牟利为目的的机会主义行为。
二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作用
食品安全问题根源于食品安全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因而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键是增加信息的透明度,通过优质优价的激励机制或明确责任的潜在惩罚机制使生产、经营者提高质量安全水平(Golan,2000;Pettitt,2001;Monteiro et al.,2004;王秀清等,2002;周德翼等,2002;徐金海,2002)。[4]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可以在食品安全的利益相关者(政府、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间实现质量安全信息的共享,改变部分利益相关者在农产品交易或消费中信息劣势地位,因而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减少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福利的损失。同时,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也是政府监管得以实现的基础,因而总结起来,建设一个覆盖面广、食品安全信息集散高效畅通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
具体来讲,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本身的机能上看,其作用体现在:①最终产品出现违反准则的情况时,能方便对违规事项的原因进行查找;②原因找到后,使需要回收货物的量最小;③削减回收费用;④因为能清楚地掌握原材料的出处,所以能分析辨别所用原材料的风险度;⑤能在记录上使最终产品的品质保证成为可能;⑥符合ISO9000系列及HACCP的要求。
第二,从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