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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机制现状、动态及展望

    作者:朱留财 吴恩涛 出版时间:2010年11月
    摘要:

    资金机制是《联合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的焦点之一,是串联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纽带,是国际环境治理的重要议题。目前国际气候资金机制呈现《联合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外资金机制并存的复杂局面。2012年后资金机制安排的谈判在艰难中前行,整合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力量的努力仍任重道远。本文将总结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机制的现状,回顾巴厘路线图以来谈判动态,并展望未来的气候变化国际资金机制。

    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最严峻的全球性环境挑战之一,其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国际社会为应对气候变化,为建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履约机制、推动履约行动,开展了不懈的艰苦努力。《公约》下的减缓和适应行动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技术转移和能力建设也亟须机制的保障。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涉及减缓、适应、技术转移和能力建设的谈判结果最终将在资金机制中安排实现,因此如何建立公平、有效的气候资金机制已成为当今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议题之一。

    由于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性、覆盖领域的广泛性以及涉及利益的复杂性,从《公约》实施以来,国际社会形成了《公约》内外的各种机制和平台。错综复杂的局面增加了目前《公约》下资金机制谈判的难度。按照巴厘路线图,经过两年的艰苦谈判,《公约》资金机制“两步走”的框架已浮出水面,资金来源和治理结构将成为近期国际谈判的焦点。本文将总结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机制的现状,回顾巴厘路线图以来谈判动态,并展望未来的气候变化资金机制。

    一 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机制现状

    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机制众多,平台纷杂,规模不一,治理理念迥异。这些资金机制可以从本质上分为《公约》内资金机制和《公约》外资金机制。《公约》内资金机制是指根据《公约》或缔约方大会(COP)决议成立的具有“官方地位”的资金机制。《公约》外资金机制则是由利益相关方自行发起、成立或命名的“非官方”机制。

    总的来说,目前国际气候资金机制呈现出《公约》内外资金机制并存的复杂格局,既体现了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也反映了不同政治团体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利益诉求。这种复杂局面也导致资金机制及治理安排的谈判异常艰难。

    (一)《公约》内资金机制

    根据《公约》第4.3、4.4、4.5、4.7、4.8和4.9等条款,缔约方一致同意发达国家应为其历史积累排放和当前的人均高排放负责,并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转移。《公约》第11条同时规定,为了管理和支付《公约》下的资金,需要建立相关机制。

    《公约》指定全球环境基金(GEF)作为临时的资金机制,承担起《公约》资金主渠道的作用。随后在《公约》下又相继成立了气候变化特别基金(SCCF)、最不发达国家基金(LDCF)以及《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下的适应基金(AF)。上述资金机制组成了《公约》认可的资金管理体系。

    1.全球环境基金

    全球环境基金是包括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多个领域的国际环境公约资金机制。GEF吸收捐资国捐资,按照环境有效性的原则,通过国际机构向受援国实施的环境友好和环境履约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GEF成员国有178个,其中发展中国家128个,发达国家38个,经济转型国家12个。自1991年成立以来,GEF总计动员了约100亿美元的资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GEF的捐资国除了发达国家外,也包括发展中国家。中国是GEF的自愿捐资国,体现了中国对国际环境问题负责任的积极态度。

    GEF具有独立的治理结构,但其运营需依托于世界银行,自身不具备法人地位。成员国大会是GEF的最高决策机构,GEF同时也接受各国际机构、《公约》缔约方大会(COP)的指导。理事会是GEF信托基金运营的决策机构。GEF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共32个成员,采用选区制,其中发展中国家16席,发达国家14席,经济转型国家2席。议事规则为共识制,如不能达成一致,则采取“双60”原则投票表决(同意票代表的成员国和历史累计捐资额同时超过60%)。GEF理事会议事时一般都会采取全体同意制,因此,客观地说,发展中国家在GEF的管理中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GEF出现严重的“出资人导向”。

    秘书处和评估办公室以及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负责GEF的日常管理。GEF是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世界银行为基础成立的,同时UNDP、UNEP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担任GEF的国际执行机构,负责项目的开发和具体管理。

    根据《公约》第21.3条,缔约方一致同意GEF作为第11条所述临时资金机制的受托经营实体,因此GEF是《公约》认可的资金主渠道。目前,GEF主要致力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效方面的气候变化减缓项目,大多数气候变化适应资金都通过SCCF和LDCF提供。自成立以来,GEF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