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3月 |
2008年5月20~2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委书记吴恩远、副院长侯惠勤等带队,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重庆邮电大学、西南大学等单位代表组成的学术交流团赴莫斯科参加由俄罗斯科学院哲学所主办的“社会主义的历史命运——第二届中俄思想家论坛”。论坛期间,交流团成员分别与俄罗斯联邦共产党和公正俄罗斯党领导人进行了座谈。现将有关情况摘报如下。
一 第二届中俄思想家论坛的主要观点
1.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与发展前景
中俄与会学者普遍认为,认真深入总结20世纪中国和俄罗斯的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对于21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继续向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吴恩远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21世纪社会主义的命运将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怎样正确评价苏联社会主义的历史与教训;第二,如何评价20世纪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未来社会主义的命运休戚相关。
俄罗斯科学院哲学所所长侯赛因诺夫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如何看待苏联的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对未来的社会主义发展战略至关重要。有人认为苏联社会主义因为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的描述,所以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问题在于我们把什么作为看问题的出发点,是把真正发生过的事情,还是理念和思维中的范式视为出发点?20世纪曾有不少国家一直认为苏联模式是理想的社会主义模式并模仿苏联,苏联模式是不是理想的社会主义模式?社会主义是否应该有一个标准的、唯一的模式,抑或可以是多元的、符合各国国情的发展模式?只有多元化的社会主义模式,才能克服资本主义的束缚。社会主义将是一个实际的、历史性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思维的框架。为此,我们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历史。
俄罗斯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普列特尼科夫认为,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存在方式,我们应从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角度来看待当今发达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在过去几十年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对抗中,现代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资源已经枯竭,许多矛盾已经触及社会的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当代部副主任冯颜利认为,21世纪的社会主义将会有光明的前景,这一方面源于全球性的矛盾与问题,另一方面源于现存社会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显著成就。此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共产党坚持斗争,发展有了新的起色;亚非拉资本主义国家共产党摆脱了危机,走上了新的发展道路。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的关系
吴恩远说,最近一些学者不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苏联模式的根本否定”的论断,这种说法值得商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曾与苏联社会主义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是一种继承和扬弃的关系。毛泽东同志在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曾经特别注意和研究1918年的《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根本法)》和1936年的《苏联宪法》,并指示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在京中央委员研究这两部宪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也包括了苏联宪法中的一些主要原则: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共产党在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思想、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等,并在历次宪法修改中均保留了这些原则。后来,邓小平同志把这些内容概括成“四项基本原则”,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讲话中再次重申了坚持包括四项基本原则在内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20世纪70年代末,在中国进行大规模经济体制改革之初,苏联、东欧,特别是波兰、匈牙利、南斯拉夫等国经济改革的经验教训,如“利别尔曼建议”、苏联的“新经济体制”、波兰经济学家布鲁斯的经济运行模式理论、匈牙利科尔奈的短缺经济与软预算约束理论等,曾在很大程度上引起中国学界的关注和借鉴。这就说明中国改革开放的宏伟蓝图,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充分汲取人类文明共同成果,包括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绘制的。显然,断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苏联模式”的根本否定是不符合事实的。
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教授鲍里斯·斯拉文也认为,如果比较苏联模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规定一个比较的前提。实际上,存在着列宁和斯大林两种社会主义模式,如果把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