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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框架下东盟与日本、韩国及印度的关系

    作者:王小敏 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摘要:

    “10+1”框架是指东盟分别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合作的框架。“10+1”框架以东盟为主导,核心内容是自由贸易协定,并在此基础上延伸到其他领域的合作。

    日本和东盟的对话和合作开展得最早,双方有密切的经济联系。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日本对东盟的影响有所下降。在中国与东盟签订FTA后,日本急起直追,提出和东盟签订高于FTA的EPA,并且把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拉入了东亚合作圈。韩国和东盟的合作与中、日与东盟的合作同时展开,但由于东盟不是韩国的主要经济伙伴,韩国更关注东北亚合作,因此,韩国与东盟合作的进程比较滞后。20世纪90年代后,印度执行“东向政策”,积极开展和东盟的合作。2005年印度成为东亚峰会的新成员,2008年印度和东盟达成了自由贸易协定。

    关键词: 东盟合作“10+1”
    Abstract:

    “10+1” is a framework,in which ASEAN cooperates with the other countries such as China,Japan,Korea,and India,etc. separately. This framework is dominated by ASEAN. FTA is the core of “10+1”.

    ASEAN and Japan first established informal relations in 1970s. Since then their cooperation had broadened and deepened. After Asian Crisis,Japan’s influence on ASEAN declined. So Japan put forward to establish EPA between Japan and ASEAN. Comparing with China and Japan,the process of ASEAN-Korea cooperation is lag behind. This is because Korea paid more attentions on the Northeast cooperation and the other partners. Since 1990s,ASEAN-India relations have grown rapidly. India became a new member of East Asia Summit in 2005. ASEAN-India FTA talks ended in 2008.

    一 “10+1”的背景

    “10+1”是指东盟分别和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等国家合作的机制。这里“10”指东盟10国[1],“1”指其他国家。东亚合作[2]起步于1997年,一场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危机将东亚国家聚集到了一起。为了共同应付危机,在东盟的倡导下,1997年12月15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了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对话合作会议,它是“10+3”机制的开始(这里的“3”指中、日、韩三国)。在这次会议中,东盟和中、日、韩三国领导人还分别举行了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也被称为“10+1”领导人会议。

    东亚合作中的重要一步是1999年在马尼拉举行的东亚领导人对话合作会议。该会议首次发表了《东亚合作联合声明》,提出了东亚合作的长期目标。“10+3”机制成为东亚地区各国展开对话和合作的主渠道。

    2005年又出现了东亚合作的一个新机制——东亚峰会。它在“10+3”的基础上增加了地理上不属于东亚的新成员(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而成为“10+6”。“10+6”作为跨地区论坛,不是“10+3”的扩大,是东亚合作的另一个机制。

    东盟、“10+1”、“10+3”、中、日、韩和“10+6”是东亚合作中的多重机制。从“10+3”到“10+6”,使“10+1”中的其他成员国扩大,并超越了东亚的地理界限。

    二 “10+1”框架下东盟与日本的关系

    (一)“10+1”框架下东盟与日本关系的发展

    在东亚地区,东盟和日本的对话与合作开展得最早,东盟和日本的关系经过了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77年建立东盟日本论坛至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

    1977年首届东盟日本领导人会议召开。日本前首相福田赳夫访问东盟,提出了“福田主义”,即日本始终不渝坚持和平,不做军事大国;日本要同东盟建立心心相印的相互依赖关系;通过同东盟积极合作,增进与印支各国的相互理解,为建立东南亚整个地区的和平和繁荣做出贡献。由于“福田主义”符合东盟和日本的经济、政治、战略需要,受到东盟的欢迎,成为东盟和日本关系的重要转折。

    1985年广场协议后日元大幅升值,日本低端制造业开始加速向东南亚转移。东盟和日本的经济联系更加密切。

    第二阶段,1997~2002年,日本对东盟的影响有所下降。

    1997年,日本前首相桥本龙太郎出访东盟,首次提出与东盟发展全面的伙伴关系。这标志着日本把在东南亚的利益重心开始从经济扩大到政治、安全领域。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虽然日本继续保持对东盟的经济援助,但是由于国内经济增长长期停滞,对东盟的投资和援助有所减少。同时,中国、印度等国同东盟的关系发展很快,日本的影响力有所下降。

    第三阶段,2002年日本重提重视东盟至今。

    2002年,日本前首相小泉纯一郎又重提“福田主义”,要在其基础上开拓与东盟的合作伙伴关系。主要原因是2001年11月中国和东盟签订了FTA,日本感到中国在东盟地区的影响力加强,担心自己的影响被削弱。2002年11月,日本与东盟领导人在柬埔寨金边签订了建立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经济伙伴关系(Economic Parter Agreement,简称EPA)是高于自由贸易协定(FTA)的一体化形式。它不仅包含FTA的基本内核(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在区域组织内部实现商品的自由流动,但对成员国以外的国家关税壁垒保持不变),还包含了投资、服务、人员自由流动、保护知识产权等新内容。同年,日本与新加坡签订了EPA。

    2003年10月,日本与东盟领导人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签署了《东盟与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贸易壁垒,降低商业成本,扩大双方的贸易与投资。

    2003年12月,日本东盟特别首脑会议于东京举行。这是东盟各国领导人首次以客人身份在东盟地区以外与一个东亚国家举行的双边峰会,反映了东盟对与日本关系的高度重视。而日本也希望通过这次峰会提升与东盟的关系,改变其在与东盟关系上落后于中国的形象,并借此主导东亚合作方向。这次会议取得了政治、经济、安全三方面的成果,分别是:提出了以建立东亚共同体为目标的《东京宣言》,启动了日本同马来西亚、泰国和菲律宾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日本宣布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这标志着双方的关系进入到以平等合作为基础的新的伙伴关系时期。

    2005年日本与马来西亚签订了EPA。2006年8月,日本正式提出建立包括日本、东盟10国、中国、韩国、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