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6年01月 |
一 辽宁省社区建设取得的成就
辽宁省现有14个地级市,100个县(市、区),539个街道办事处,3998个社区。全省现有人口423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299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54.2%。
辽宁社区建设工作始于1999年,2000年以来,全省三次召开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社区建设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社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1.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辽宁省将社区居委会规模调整为1000~3000户左右,把原来的10913个居委会,调整为3998个社区。社区普遍建立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委会,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以社区居委会为工作执行机构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有的社区还成立了协商议事委员会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常委会。新型社区管理体制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在深化改革、维护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社区基础条件逐步改善
近几年,辽宁省累计投入约16.5亿元,主要用于改善社区“一站四室”(即社区服务站、办公室、活动室、警务室、医疗室)以及其他社区基础设施。目前社区“一站四室”总面积达95.8万平方米,平均面积达225平方米。其中100平方米的社区有3098个,占社区总数的77%;200平方米的社区有810个,占社区总数的20%;面积达300平方米的社区有1020个,占社区总数的25.5%。全省现有社区服务站3711个;社区文化活动室3751个;社区警务室3510个;社区医疗室2545个。
3.社区干部补贴和办公经费标准普遍提高
社区干部补贴由几年前的平均每月100余元,提高到现在的平均每月580元,达到全省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85%。其中,沈阳、大连、鞍山、营口市社区干部补贴达到每月800元以上。社区办公经费由年均不足500元,提高到每年1.2万元。其中,大连、鞍山、营口、盘锦等8个市将办公经费标准提高到每年2万元。
4.社区党建和组织队伍得到加强
全省社区普遍建立了党组织,对党员实行属地管理。暂住人口、无工作单位的40.5万名党员的组织关系,均转入社区党组织,占全省党员总数的13%,对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在职党员,建立“党员联系卡”。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增强党员为居民服务意识,使党员成为社区建设骨干力量。
5.社区成为服务居民、便民利民的重要平台
目前全省有区(市、县)、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4195个,社区服务网点10.38万个,从事社区服务人员约33万人,还有75万人的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社区服务经营总额年达到12亿元,初步形成社区服务网络,方便了社区居民生活,也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6.社区成为居民文化娱乐的重要活动阵地
社区通过开展“绿、净、美、安”等建设活动,改善了社区人居环境。社区活动场所明显改善,为社区居民开展各类活动创造了条件。很多社区普遍开办了社区学院、小巷讲坛、社区家长学校,还开展了以广场文化、楼道文化等为载体的社区文化活动。各地每年举办社区文化艺术节、社区纳凉晚会、居民卡拉OK比赛、趣味运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体育活动,活跃了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社区的向心力。
7.社区成为落实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织
目前,全省通过社区提供管理服务的社会保障对象有低保对象150万人(占全省城市人口的7%),企业退休人员230万人,登记失业人员超过90万人,总计达470多万人;社区安置和介绍就业200余万人次,其中社区自身安置就业70余万人次。全省已有无失业社区614个。社区还在扶贫帮困工作中做出了贡献。目前全省有1279个社区建立了扶贫超市,每年接受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5783万多元,并及时发放到贫困群众手中。2004年通过社区共发放临时救济金1.82亿元,救助困难群众83.4万户。
8.社区成为解决养老服务问题的重要依托
近几年,全省累计投入社会福利资金5.58亿元,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2598个,其中新建和改扩建街道福利服务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和室外健身广场2331个,55%的社区有了“星光老年之家”和活动中心,完善了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网络,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为社区照料提供载体,为老年人活动提供了场所,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老年人的普遍欢迎。
9.社区为居民营造安全居住环境
辽宁省正全面推动警务进社区工作,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