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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刑事犯罪预防体系的现状、不足与完善

    作者:左袖阳 出版时间:2011年04月
    摘要:刑事犯罪预防,是指国家、社会(群体、组织、社区)和个人所采取的旨在减少消除犯罪原因、减少犯罪机会、威慑和矫正犯罪人,从而防止或减少犯罪发生的策略与措施的总和。北京刑事犯罪综合预防体系具有宏观性、统一性、广泛性、综合性、开放性的特点,主要由治安预防体系、群众预防体系、心理预防体系、科技预防体系、刑罚预防体系和再犯罪预防体系六大子体系构成。

    减少和预防刑事犯罪,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核心工作之一,是检验工作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北京市已经初步形成了刑事犯罪综合预防体系,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刑事案件发案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发案总体趋势稳定,群众安全感逐年攀升。不过尽管社会治安形势总体良好,但导致违法犯罪现象的社会根源长期存在,违法犯罪的形式和手段复杂多变,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期性、持续性不会改变。正因为如此,研究分析北京市现有的犯罪预防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 北京刑事犯罪预防体系的现状

    刑事犯罪预防,是指国家、社会(群体、组织、社区)和个人所采取的旨在减少消除犯罪原因、减少犯罪机会、威慑和矫正犯罪人,从而防止或减少犯罪发生的策略与措施的总和。多个刑事预防措施遵照一定的犯罪预防理念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就构成了刑事犯罪预防体系。在刑事犯罪预防体系中,指导理念是灵魂,直接决定了刑事犯罪预防体系的预防方向、预防手段、预防效果等。自20世纪90年代中央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以来,北京刑事犯罪预防体系一直朝着构建综合预防体系的方向努力。刑事犯罪综合预防体系,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对违法犯罪及其诱因进行综合性预防和消除的体系。

    北京刑事犯罪综合预防体系具有宏观性、统一性、广泛性、综合性、开放性的特点,主要由治安预防体系、群众预防体系、心理预防体系、科技预防体系、刑罚预防体系和再犯罪预防体系六大子体系构成。

    1.治安预防体系

    自2003年开始,以公安局为主导,其他部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北京市开始构建“四张网”治安防控体系,这四张网分别是巡逻防控网、社区防控网、治安防控网和内保防控网。巡逻防控网通过各种巡逻力量的运用,凭借交通、通信工具的使用,对社会面上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全时空动态控制,特别是向高发案部位、高发案地段、高发案时段倾斜,预防并及早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社区防控网通过社区民警、治安民警等专业力量和治安志愿者、治保积极分子等群防力量的融合,通过社区的各种技防、物防等手段,对社区内治安进行管控,促进社区平安。治安防控网针对重点人员、地区、行业、场所和危险物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对上述对象的管控,控制违法犯罪的渠道。内保防控网通过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对可能发生在单位内部的各类治安犯罪事件进行防范和控制。

    2.群众预防体系

    “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针之一。群防群治力量是刑事犯罪综合预防的重要依靠力量。北京市在群众预防体系的构建中采取了多项措施。第一,积极动员组建专兼职群防群治力量。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以建设专职的治安巡防队伍,目前已经形成一支人员稳定、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群防力量,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协助公安机关从事治安防控工作,成为预防违法犯罪的重要补充力量。2006年成立了全市性的群防力量自治组织——治安巡逻志愿者协会[1],群防群治的组织化达到了一个历史性水平。第二,广泛开展预防犯罪知识宣传。为了使群众提高自我预防犯罪的能力,北京市广泛在社区、村庄、流动人口聚居区开展常见犯罪的预防知识,并针对特定时期比较突出的违法犯罪形势,利用公安门户网站、短信平台等进行治安形势播报,提醒居民注意预防。第三,建立完善鼓励群众预防犯罪的机制。为了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正气,制定颁布了《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2]、《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3]等规范文件,大力推进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奖励、保护工作的制度化。

    3.心理预防体系

    为了使行为人心理上抵制犯罪,不敢犯罪,不愿犯罪,行为上杜绝犯罪,构建了一系列心理预防机制。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建立了法制校长工作机制。从公检法司系统选派富有犯罪预防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中小学法制校长,定期为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讲座,解答青少年相应疑问,心理辅导问题青少年;针对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预防,开展了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栏、流动人口法制宣传讲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