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4月 |
一 服务流动人口的公益组织兴起的社会背景
(一)流动人口中存在大量的服务需求
流动人口多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的社区中,居住条件简陋,其卫生健康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城市融合问题亟待解决。此外,流动人口进城以后,由于离开了原来生活居住的社区,他们在社会交往、角色转换、心理调适等方面都容易出现问题。由于自身职能的限制,居委会常常无暇顾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因此,在缺乏城市社会组织服务的条件下,这些城市中的流动人口主要依赖血缘、地缘等原有的社会关系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这种情况大大弱化了他们对城市社会的认同和归属感。上述情况使得流动人口在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大量的服务需求。
(二)政府的职能转变,为社会组织成长提供了政策空间
近年来,政府对流动人口逐渐从管理为主转向服务与管理并重,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流动人口的政策,如子女教育、收容救助、工伤保险、技能培训等。但是,目前北京市流动人口总量巨大,服务需求各异。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政府也开始意识到社会公益组织在支持和服务流动人口群体上有着很大的发挥力量的空间,开始积极扶持社会公益组织从事社会服务、解决社会问题。
(三)社区社会组织大量出现
随着和谐社区建设的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开始大量出现。当前关于社区社会组织的研究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基层文化、教育、体育活动类;二是社区福利类;三是维护权益类;四是志愿类。这些社区社会组织的出现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构建居民参与社区的平台,推进社区资源整合,推动社区服务多样化,提高社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但是,这些民间组织多是由居委会倡议成立,而且主要以面向本地居民为主,流动人口参与的并不多。
(四)服务流动人口的公益组织应运而生
在上述背景下,北京市的一些公益组织注意到流动人口社区中存在的问题,开始引入社会化、专业化的工作模式,尝试解决流动人口的服务和权益问题。从定义上来看,这类组织有四个特点。
(1)民间性:这类组织不是由政府主持成立的,而是民间社会的自发行为。
(2)公益性:这类组织不是营利组织,而是非营利的服务组织。
(3)直接性:这类组织将直接为流动人口提供培训、咨询、维权、娱乐等服务,不包括间接服务于流动人口的组织,如一些研究机构、政策倡导组织等。
(4)针对性:这类组织主要针对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开展业务活动,不包括部分工作涉及这类群体的组织。
随着政府政策与公众舆论环境的不断好转,关注流动人口的公益组织的数量增加得很快,“流动人口教育与行动研究中心”就是其中之一。流动人口教育与行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99年,是由关注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的北京市科研单位研究人员与大学生志愿者共同推动成立的。自成立以来,该中心就一直扎根于流动人口聚居社区,以流动人口子女为服务主体,开展流动儿童课外学习辅导、课外知识扩展等活动;逐步将服务延展到家长及打工青年,为他们提供免费的讲座、培训及信息支持,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融入城市生活;并通过活动把社区中的流动人口动员起来,帮助他们形成自己的互助网络。另外,中心还将研究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流动人口子女的调研与行动研究向相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在不断的服务和探索中,中心逐步形成了以流动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同时针对流动儿童家长和打工青年开展支持与帮助的服务形态。
二 公益组织服务流动人口的运行方式
北京的公益性社区民间组织在保障流动人口权益、促进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社会方面已经有不少尝试,有的通过组织非正规学前教育的方式填补流动人口家庭教育能力的不足;有的通过开展课业辅导、组织儿童的活动,提高流动儿童的学习成绩;有的为流动人口提供信息咨询、交流娱乐的机会,以及为流动人口提供技术培训及就业咨询服务;还有的为流动人口提供维权支持,从不同方面解决流动人口面临的困难。以“流动人口教育与行动研究中心”为例,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流动儿童社区服务
我国现行的教育制度,使得大部分流动儿童不能进入公立学校接受教育,只能在教学质量较差的打工子弟学校学习。此外,他们的父母大部分工作时间较长而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