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12月 |
青海省是我国四大牧区之一,资源丰裕,集民族区、城市、牧区、农村、山区为一体,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突出。研究青海省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不仅可以补充完善我国西部农牧区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理论,而且可以使其理论和规划在我国同类地区得到一定程度的推广,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借鉴意义。
一 规划研究的基本依据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的决定中强调“以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制度。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约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立足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着力构建以城乡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公共交通体系等为主体的新型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使广大人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困有所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我国目前社会发展阶段的需要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立足于实现城乡最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其提出和实施是目前我国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
其一,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体现以人为本和弥补市场公共品供给失灵的重要制度安排。我国目前已基本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市场机制在提供私人物品和私人服务方面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在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方面,却存在失灵或局限性,需要政府通过适当的财政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社会福利和救济等政策来对国民收入进行第二次分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满足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条件,维护社会的公正与稳定。
其二,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缓解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现阶段,尽管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有了明显提高,但是由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目前我国还面临着城乡二元结构约束。城乡间的经济、社会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没有停止。现阶段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上,更反映在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等各个领域,其中包括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均衡配置、公共服务政策制度的相互对接、协调一致等。因此,现阶段应充分认识到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要性,以有效缓解城乡社会矛盾、缩小城乡差距。
其三,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毋庸置疑,历史上城乡分工对民族、国家的形成,对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不可否认,城乡的对立也带来了许多消极的作用,包括“乡村的停滞、落后和城市生活过度的两极分化,过度的浪费资源和越来越脱离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这种代价不仅抑制了乡村的发展,也抑制了城市的发展,社会的固有潜力未能充分发挥”[2]。既然“城市磁铁和乡村磁铁都不能全面反映大自然的作用和意图”,那么“人类社会和自然美景二者应兼而有之。两块磁铁必须合二为一”[3]。因此实现城乡一体化,逐步消除城乡对立,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
现阶段,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借鉴国际经验,已经进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公共财力及社会保障能力大幅度提高,具备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物质条件,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广大人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青海省现阶段发展的需求
作为全国重要生态屏障的青海,同时也是一个地形复杂、生态环境脆弱、地方财政收入相对薄弱的省份。尽管近几年青海省的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但是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仍十分明显。其一,牧区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牧区学校分散、规模小,办学成本高;师资紧缺、校舍和教学设施、实验设备不足,目前中小学自然、理化、生物实验课程开课率不足1/4;“两免一补”覆盖不全;教师整体素质偏低,“双语”教学水平亟待提高。其二,卫生服务的相对可及性、可得性和公平性低。基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