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12月 |
近几年,苏州农村社会发展和管理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影响深远的新变化,全面总结、准确把握苏州农村社会发展和管理的成绩,深刻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未来一段时期农村社会管理的战略和路径,对苏州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苏州农村社会管理的新变化
(一)“三大”合作:农村社会管理机制新突破
截至2010年年底,苏州累计入社农户达到104.8万户,其中拥有股权的农户99.25万户,分别占苏州农户总数的95.6%和90.6%。农村“三大合作”组织(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组织、专业生产合作组织)在农村经济创新以及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探索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
苏州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好,拥有一定数量的资产积累。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造,苏州对集体资产进行产权量化、折股到人,按照股份合作社章程进行经营、管理和分配,从而明晰了集体资产权属关系,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实力。2010年,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突破900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3倍多。
2.拓展了农民增收新途径
2010年,苏州社区股份合作社1163家,入社农户98.9万户,量化股金总额117.3亿元,股份合作经济实现的财产与投资性收入占比由2005年的不足5%提高到目前的35%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605家,入社农户24.6万户,入股土地面积77万亩,75%的耕地实现规模经营。“三大合作”改革使农民走上了“家家有物业、户户有资本、人人有股份”的共同富裕之路。
3.健全了农业纵向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苏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业龙头企业一起有效地推进了苏州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其一,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民既可以获得土地流转的租金,又可以到合作社打工获得劳务收入,还可以分享合作社的红利,这些都提高了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其二,合作社出面对内进行土地流转,对外实施土地发包,加快了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步伐。其三,合作组织有效地把农户、农场与加工销售连接起来,开创了农业纵向一体化的新路径。
4.开创了农村基层民主治理新模式
其一,通过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实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按章运作。其二,通过实施财务公开制度,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财务活动全面公开,重大财务事项逐项公开。其三,建立了大额资金使用和非生产性开支控制制度。其四,建立了资产运营管理制度,实现了村级资产规范管理。
(二)多元融合:农村社会管理主体新格局
1.坚持基层党建引领
苏州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双带模式”,即农村“能人”带头人和外来带头人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带动所在村庄的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一批“经济能人”,他们带领农民办工厂,闯市场,为致富一方农民、活跃一方经济起了“领头羊”作用。外来带头人包括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他们利用自己的所学所长,积极为建设农村、发展农业、致富农民做出贡献。“乡土人才+外来人才”的“双带模式”成为苏州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
2.强化基层自治
苏州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管理的规范化文件,对强化基层自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实行“点题公开”和“即时公开”制度,由村干部直接解答村民疑问,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通过实行“民主日”制度,邀请全体村民参加听取“两委”工作汇报,以保障村民的“参与权”;通过实施“6+6”决策制度,即按照“深入调查——收集民意、召开会议——初定方案、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民主讨论——确定方案、依照方案——组织实施、公布结果——资料归档”6个环节,配合实施提案制、议事制、征询制、听证制、监事制、公开制6项制度,对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以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在坚持村级财务由镇代管的基础上,加强村级财政管理,以保障村民的“监督权”。
3.打造公益组织品牌
苏州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基层非政府公益性组织2605个,在基层政权组织备案的基层民间组织3821个。苏州实施“一居一街一品”的战略,积极打造公益组织特色品牌,如“邻里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家人”慈善互助超市、“业余文艺团队百团大展演”等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