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3月 |
增强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构建调节公平的税收体系是“十二五”期间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项。本文通过分析2012年河南省财政运行状况反映的问题,探讨求解财税体制的改革。
一 2012年河南省财政状况及财税体制问题分析
2012年河南省财政总收入3282.75亿元,其中上缴中央1242.18亿元,由河南省支配的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40.57亿元。河南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为1469.5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非税收入为571.03亿元,占比为28%。税收收入的项目按照所占比例大小排列分别为:①营业税;②企业所得税;③国内增值税;④契税;⑤城市维护建设税;⑥耕地占用税;⑦城镇土地使用税;⑧土地增值税;⑨个人所得税;⑩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烟叶税及其他。其中,营业税占河南省税收收入比重为32.83%,企业所得税占比14.23%,国内增值税占比12.78%,契税占比8.18%,城市维护建设税占比6.11%。
2012年河南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006亿元,支出各项目按照比重大小排列分别为:①教育;②一般公共服务;③社会保障与就业;④农林水事务;⑤医疗卫生;⑥交通运输;⑦公共安全;⑧城乡社区事务;⑨住房保障支出;⑩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粮油物资管理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国防支出。其中,教育支出占比为22.2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13.4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占比12.58%,农林水事务支出占比10.98%,医疗卫生支出占比8.50%。
河南省的财政运行数据至少反映出我国财税体制的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财权与事权不对等,地方财政自给能力不足。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赋予地方政府较多的事权,却没有提供相对等的财权。1994年的分税制划分了中央税和地方税。消费税、关税作为中央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等作为地方税。另一部分作为中央地方共享税:收入最多的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都是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在全国财政收入中,中央获得了约55%的收入,31个省(区、直辖市)分享剩余的45%。多数地方财政自给能力不足,财政运行过多依赖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这种情况在河南省财政运行上的表现是:2012年河南省承担了5006亿元的公共财政支出责任,却只有2040.57亿元的公共财政收入,近3000亿元的支出缺口要依靠中央的转移支付。财政自给能力不足的原因有二:一是河南省经济欠发达,总体收入能力较弱;二是较少的总体收入还有37.8%上缴了中央,加剧了地方财政困难。
转移支付是补充地方财力的必要手段,但由于转移支付的规模存在不确定性,地方需要与中央博弈,资金用途受限制,同时,对转移支付的资金常缺乏有效监督,所以,相比之下,地方自给的财政能力能够更有效地提供地方公共产品。匹配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应该提高地方财政自给能力。
第二,当前税收体系中间接税比重过高,不利于调节社会公平。间接税是纳税人可以转嫁税收负担的税种;直接税是纳税人无法转嫁必须自己承担税收负担的税种。直接税由于无法转嫁,纳税人实际承担税负,体现“量能负担”,能够调节公平。间接税的纳税人可以将税负最终转嫁给消费者,由消费者实际承担税负。由于间接税采用比例税率,消费者只以其消费数量,而不以其负税能力承担间接税税负,所以,间接税不能够调节公平。
河南省税收体系里最多的五个税种中,有三个是间接税,即营业税、国内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占河南省税收收入的比重合计高达51.72%。2011年全国税收收入中,间接税的比重更是高达61.98%。如此间接税比重过高的税收体系不利于调节日益严重的收入不公平现状。
二 “十二五”期间我国发展面临的问题与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
(一)“十二五”期间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两个重要问题
1.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中国经济增长依赖出口、投资和消费三驾马车,但出口是当前经济增长的最主要来源。
图1反映着中国的出口依存度(出口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经济增长速度的波动高度相关,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趋势明显。2008年以来,先是起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后有欧盟的欧债危机,国际经济形势有长期恶化的可能,依赖出口的中国经济也因此受到巨大冲击。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