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7月 |
一 2007年以来的政治进程
2005年3月24日,吉尔吉斯斯坦发生非正常国家最高权力更迭。这是吉尔吉斯斯坦自1991年独立以来政治发展的一个分水岭。这主要是因为,1991年独立以来,吉尔吉斯斯坦大规模引进西方政治制度——三权分立、选举、多党制、多元化等,来自西方的政治制度在消化吸收的过程中逐渐显现出与吉尔吉斯斯坦固有政治文化和传统的矛盾和冲突。一方面,新的政治制度安排给各种政治力量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大量政党和非政府组织涌现但难以被有效整合进入建设中的国家政治生活;另一方面,传统的政治文化、思维和政治控制方式在新的条件下依然不失其有效性。因此,2005年吉尔吉斯斯坦的非正常政权更迭正是此前一个阶段矛盾的集中爆发。2005年以来吉尔吉斯斯坦政治发展呈现的一系列调整和变化,可以大致勾勒出如下几方面重要内容:
(一)宪政改革
吉尔吉斯斯坦宪政改革的实质是国家政权组织方式问题。实行总统制还是议会制,对吉尔吉斯斯坦而言实际上意味着国家最高权力是要掌握在一个人手里还是一批人手里。事实上,吉尔吉斯斯坦立国之初于1993年通过的宪法就是议会制的设计。此后经过数次修宪,吉尔吉斯斯坦逐步从议会制变成总统制。宪政改革问题实际上也是2005年“3·24”事件的起因之一,也是新政权的政治承诺之一。2005年之后,宪政改革再度被提上议事日程并成为执政当局与反对派之间政治斗争的焦点问题之一。2007年11月,吉尔吉斯斯坦反对派力量起草旨在削弱总统权力的宪法并获得通过。一个月之后,吉尔吉斯斯坦再度通过一部宪法,完全推翻了11月宪法。2007年10月15日,现任总统巴基耶夫宣布组建“光明道路”人民党。2007年10月21日,吉尔吉斯斯坦就新宪法和新选举法举行全民公决并获得通过。这也是吉尔吉斯斯坦独立16年来第五次以全民公决的方式通过新宪法。按照新宪法,吉尔吉斯斯坦实行总统制,国家元首拥有十分广泛的权力;议会由原来的75席改为90席,并且全部按照政党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提名政府总理,即获得组阁权。同时,新选举法规定,参选政党必须通过两道“门槛”方能进入议会,即全国总得票率不低于登记选民的5%和各地区(7州2市)得票率不低于0.5%。
(二)议会提前选举
2007年10月22日,巴基耶夫总统宣布解散议会,提前举行议会选举。2007年12月14日,吉尔吉斯斯坦按照新宪法和新选举法提前举行了议会选举。选举结果是,政权党“光明道路”人民党获得议会71个席位,拥有稳定的宪法多数。社会民主党获得11个席位,共产党人党获得8个席位,两党在议会内部无法对政权党形成有效牵制。吉尔吉斯斯坦新一届议会是一个政权党一党独大、同时有亲政权的反对派政党参与的多党制议会。按照新宪法,获得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提名总理人选。“光明道路”人民党提名伊戈尔·丘季诺夫出任总理。如此,吉尔吉斯斯坦以新宪法、新议会和新政府进入了2008年。
新宪法和新选举法的通过为下一步的政治安排,即解散议会、全部按照政党比例代表制提前举行议会选举提供了法律前提。与此同时,宪政改革至此也告一段落,议会按政党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是吉尔吉斯斯坦各派政治力量的主要诉求。只是这种制度设计的初衷与其实际运作的结果至少在当前并不符合反对派政党的愿望。吉尔吉斯斯坦宪政改革和议会提前选举的过程和结果表明,吉尔吉斯斯坦1991年独立以来政治发展的初始阶段宣告结束。权力广泛的总统和按照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的多党制议会是维持吉尔吉斯斯坦政治稳定的重要前提。与此同时,这种体制将部分政治力量排斥在外,并且缺乏将其有效整合的途径与渠道,为未来的政治冲突和矛盾乃至政权更替埋下了伏笔。
(三)总统大选
经过3年多的调整和斗争,2005年“3·24”事件以来上台的南方派系政治力量站稳了脚跟,掌握了吉尔吉斯斯坦政治进程的主导权。同时,巴基耶夫总统任期过半,争取连选连任,成为现政权的首要目标和任务。2007年底,吉尔吉斯斯坦以宪政改革名义所采取的一系列政治措施,全部是围绕着连选连任这一目标进行的。
进入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给吉尔吉斯斯坦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日渐显现。在这个背景下,2009年3月吉尔吉斯斯坦宪法法院裁定,下届总统大选必须在2009年10月28日之前举行。吉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