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7年01月 |
前言
根据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第20条,WTO新的农业协议谈判应在1999年前后启动,这就是我们目前称之为“发展回合”的多哈回合农业谈判。[1]WTO新一轮农业谈判从2000年启动以来,经历了五个阶段:2000年3月~2001年3月为第一阶段,由各成员提交谈判提案;2001年3月~2002年3月为提案磋商阶段;2002年3~8月为第三阶段,主要就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市场准入三大支柱确定谈判减让模式;第四阶段从2003年9月~2004年7月,主要目标是形成农业谈判模式框架;2004年7月之后为第五阶段,进行具体模式谈判。
在2005~2006年间,多哈回合的农业谈判可谓大起大落,先是2005年12月香港部长级会议取得了开谈以来最为显著的实质性进展,而后在2006年7月,多哈回合因六方(印度、巴西、美国、欧盟、日本和澳大利亚)会谈失败而告破裂,遭遇了坎昆受挫以来的第二次重创。但是,从有关政府及组织的反应来看,多哈回合的屡屡受挫并没有引发过多的悲观情绪,这反映了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性,WTO的作用并没有因此而被低估,人们对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前景有着长远而基本乐观的看法。
一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进展评估
与乌拉圭回合的成果相比,多哈回合涉及与农业相关的更广泛的议题,除了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市场准入之外,还涉及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LDCs国家)的优惠、对新加入成员的优惠、棉花与纺织品议题、非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问题。但是,所有议题基本上还是在传统的三大支柱(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和市场准入)的范围之内。
(一)多哈回合的阶段性成果及面临的主要阻力
1.根据WTO香港部长级会议的有关情况,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取得的阶段性成果[2]
(1)国内支持。各成员同意,国内支持总量削减采取三层削减,在每一层中削减时采取线性削减的方法,支持水平越高,削减的力度越大。分层的标准是:支持总量最大的国家将处于顶层,接下来的两个国家(第二和第三大支持国)将处于第二层,其他国家(包括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将处在第三层。
就此,WTO农业委员会农业谈判专门委员会使用表1做了解释。[3]
(2)出口补贴。谈判中,各成员同意:到2013年年底,同步取消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由于西非四国等成员国的不懈努力,WTO香港部长级会议还就棉花出口补贴达成一个协议,发达成员同意在2006年取消对棉花的各种出口补贴。
表1 国内支持总量削减的分层模式
(3)市场准入。在市场准入上的谈判进展甚微,[4]只在计税方式上取得了一点进展,[5]此外,对最不发达成员的优惠有了较大的突破。在关税的计算方法上,各成员同意采取从价税等值的办法,关税削减将分四层进行,但是具体分层方法与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处理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谈判确定。各成员在削减分层上存在着较大的分歧,这一点从主要谈判方的提案上就可以看出来(见表2)。
表2 主要成员关于关税分层削减的提案
尽管如此,不可否认的是,WTO农业谈判在对发展中成员(尤其是最不发达成员)的优惠上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所有的发达成员同意,在新一轮农业协议执行期开始时,为所有最不发达成员出口的棉花提供零关税、免配额的准入。而且发达成员同意最迟在2008年或在新一轮农业协议开始执行之前,为LDCs成员国的所有产品提供零关税、免配额的市场准入,对于一些执行这一承诺确有困难的发达成员,可以先对LDCs成员国的97%的产品执行这一承诺。
2.阻力和挑战
WTO新一轮农业谈判开谈以来,能够取得这样的进展虽然不尽如人意,但也实属不易,因为农业谈判历来都是世界贸易谈判中最艰难的,从目前多哈回合的情况来看,既面临着传统的阻力,也受到了新的挑战。
(1)传统的阻力。传统的阻力主要是出口大国与进口大国之间的协调问题,在目前主要的农产品贸易大国中,净出口国与净进口国之间的矛盾尤其突出。欧盟、日本是主要的农产品净进口地区(国家),进一步开放市场将面临区内(国内)巨大的压力,这也使得这两个地区(国家)在谈判中显得比较保守。另一方面,以澳大利亚、巴西等国为代表的凯恩斯集团是推动农产品贸易深度自由化的重要力量,这些国家都是重要的农产品净出口国,强烈地希望推动进口国开放市场,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中的激进力量。在WTO的历史上,这两股力量之间的斗争一直存在着,也延续至今。
(2)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