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6月 |
本文确立了广州市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领导机构和实施步骤。从设定扶持配套政策、培育特色园区、优化外资结构、发展生产性现代服务业等方面制定了工作措施,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This paper sets the guiding ideology,work objectives,governing body and implement steps for Guangzhou’s processing trade transform and upgrade promotion. It establishes working practice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setting supporting policies,nurturing the distinctive industrial park,optimizing the structure of foreign investment and developing modern productive service industry,and puts forward 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the work.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广东省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加快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精神,加快广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确保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扎实推进,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为辅助、环保为前提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结合广州实际,着力提高广州加工贸易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延长产业链,增强国内配套能力,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促进加工贸易企业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广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十年的努力,全市加工贸易产业结构优化,现代化产业整体层次有较大提升;加工制造环节向精细化发展,产品技术含量和增值率进一步提高;产业链不断延伸,自主研发能力得到较大发展,企业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加工贸易自主品牌和营销网络逐步建立,物流配送、总部功能得到加强,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培育;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环境不断完善,功能完备、设施先进的创新型产业园区和特殊监管区域体系基本成型;加工贸易企业不断深化社会责任,环保意识不断加强;全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广州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排头兵。
三 领导机构
成立广州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外经贸、经贸、财政、发展改革、科技、环保、劳动保障、海关、税务、外汇管理、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建立并健全各级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形势下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方法、路径、措施。
四 实施步骤
力争到2015年,全市加工贸易产业整体有较大提升,企业配套能力、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产品技术含量和增值率进一步提高。全市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中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分别占75%和45%,较2009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03%和4.79%;20%的加工贸易企业设立各种类型的研发机构;50%的加工贸易企业拥有自主商标;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总量突破800亿元,较2009年增长15%。
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工贸易产业基本实现高端化、现代化。全市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中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分别占80%和55%,较2015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30%和4.10%;40%的加工贸易企业设立各种类型的研发机构;60%的加工贸易企业拥有自主商标;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总额比2009年翻一番,达到1400亿元。
五 工作措施
(一)设立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扶持配套政策
安排专项资金从以下方面扶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
(1)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对加工贸易企业技术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对委托第三方制订转型升级解决方案相关费用进行资助。
(2)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对新设立的技术水平较为先进、投资规模较大的加工贸易企业研发中心或有较大规模的追加投入或新产品研发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对其采购用于研发的设备缴纳增值税部分进行资助。
(3)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设立总部和地区总部。对符合《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申请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优先给予认定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4)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品牌建设,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对加工贸易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或购买、租赁、获得授权使用国外商标,在国内外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及专利注册进行资助,并对自主品牌产品出口进行奖励。
(5)鼓励和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优化出口市场结构,积极开拓新兴市场。重点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东盟、拉美、中东、非洲、东欧、俄罗斯等新兴市场。
(6)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多渠道开拓国内市场,对企业参加国内专业展览会、推介会等费用给予资助。对内销纳税额较大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奖励。
(7)完善扶持保税物流体系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提高重点口岸物流吞吐能力以及集聚和辐射能力,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供现代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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