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1年11月 |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引起了媒体、电信和信息服务领域的交叉融合,三网融合成为关注热点。1977年,日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NEC)首次提出基于数字融合的“电脑和电信”愿景。1978年,尼格鲁庞特用三个重叠的圆圈来描述计算机业、出版印刷业和广播电影业三个产业间的边界重合现象,认为三个圆圈的交叉处将成为成长最快、创新最多的领域,这是有关三网融合的最早描述。
所谓三网融合,主要指业务应用层面的融合,表现为技术趋向一致,网络层互联互通,物理资源实现共享,业务应用层互相渗透和交叉,都趋向全业务和采用统一的IP通信协议,最终导致行业监管政策和监管架构的融合。
根据1994年国际电联在其《世界电信发展报告》中的解释,可将三网融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技术融合;第二阶段是业务融合,即以最低交易成本提供信息整合业务为导向,围绕着提高信息内容资源的生产处理效率和传播速度发展;第三阶段则指企业融合,其中又包括产业系统内企业融合和产业系统间企业融合两个阶段。就我国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尚处于第二阶段的初级层次。
一 全球三网融合加速发展
从三网融合的提出到现在,全球许多国家的政府、相关的管理部门都在做着不同的尝试,通过政策、制度以及管理框架上的变革来解决实现三网融合面临的诸多问题。一个明显的趋势就是一些国家把电信和广播在传输上的管理职责集中到一个管理实体中。国外的三网融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三网融合的难点在于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的融合,这两个行业从最初严格的禁入,到现在19个国家已经实现了两个行业的双向进入。
图1 三网融合双向进入示意图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相继解除了电信企业与广电企业相互进入的限制,引入竞争,融合服务市场得以迅速发展。随着模拟电视逐渐被数字电视取代和宽带业务量急速增长,发达国家三网融合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网络融合的市场发展主要体现在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的竞争合作上。目前,美国电信、广电、互联网运营商为实现优势互补而联合起来,并且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监管体系;日本的三网融合进展较快,目前主要集中在完善网络、终端、法律等方面;英国的音频、视频、电子邮件等技术都已经实现融合。
电信企业以互联网电视(IPTV)切入广电领域。国外将同时提供固网语音、互联网接入和电视服务的业务称为三重播放,即以家庭信息化为中心,以IPTV作为卖点,向用户提供综合性信息服务。随着移动通信服务的纳入,三重播放正向四重播放发展。电信运营商能够提供时间和空间上无缝的信息服务,这些构成了在融合市场中与广电企业进行竞争的核心竞争力。
广电企业进入电信领域。2003年,美国有线电视公司通过有线接入向用户提供宽带接入服务而进入电信市场。目前宽带接入及语音业务收入已经占总收入的40%以上。近两年,欧洲的数字电视(DTV)已经覆盖了60%的家庭,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在提供三网融合业务方面出现了迎头赶上电信运营商的态势。
广电企业与电信企业的合作。这种情况一般是在一方进入对方核心业务市场受挫时出现。但是在涉及战略层面的业务上,比如DTV和IPTV,合作依然很难达成。
表1 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三网融合相关法律或措施
专栏6 世界主要国家三网融合政策沿革
日本在1989年修订了广播法和电信法,提出了承载和内容管制分离。2003年出台新的管制政策,进一步开放准入。由总务省负责广播和电信相关管理和管制工作,但在现行法律下,通信的管制办法与广电的管制办法十分不同,两者划分不明确,总务省下面是两个局分别在管。目前NTT已经可以提供视频业务,日本的有线电话公司也提供宽带接入和电话业务,但用户数量有限。
韩国的广播和电信管制机构是分离的,韩国广播委员会管理广播产业的相关事务,而信息通信部对电信产业实施管制。韩国广播委员会认为IPTV应该按照广播业务管制,担心IPTV冲击有线电视和被划为网络增值业务后外资将进入;信息通信部认为IPTV应该作为网络增值业务来管理,如果IPTV业务延迟部署,将会影响到韩国运营商在国际电信市场的竞争力。韩国的宽带设施非常发达,宽带普及率和带宽都能够满足IPTV业务的需求。
美国的政策变化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保护广电企业、互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