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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在中国的实施及完善

    作者:邵蓉 胡晨希 葛饮南 谢晓东 张焕 杨帆 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摘要: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是保障药品安全、合理使用的重要制度之一。我国正式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已有十多年,其间取得了不少成就,也面临着很大的机遇和挑战。本研究旨在通过梳理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推行过程与实施情况,并深入分析该制度取得的成效与现阶段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为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
    Abstract:The Drug Classified Management System is to protect the safety and rational use of drugs.With the system being established and implemented,we have achieved many successes,also face lots of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This study aims at grooming of the system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achievements and problems,also put forward feasible suggestions.

    一 中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背景

    药品分类管理是指根据药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的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证、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1999年《药品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正式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该制度的施行与我国当时的医药市场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

    1.药品开放销售危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1999年之前,我国只对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和戒毒药品)的销售有严格限制,其他药品在零售药店均处于自由销售状态。许多在国外作为处方药使用的药品,如抗生素、催眠药等,在我国社会药店却可随意选购。这种宽松的监管环境导致了大量的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现象的出现,因用药不当所产生的机体耐药性致使用药剂量越来越大。一份来自我国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报告显示,1990年至1994年4月期间,在26家医院的717份不良反应报告中,抗感染类药物(以抗生素为主)的不良反应构成比例最高,占发病总数的41.28%。按照国外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在引起药品严重不良反应的全部47种药物中,处方药为42种(占89.4%),非处方药为5种(占10.6%),处方药的严重不良反应远远高于非处方药。

    因此,为确保消费者的用药安全,亟待对市场销售的药品品种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实施分类管理,把不利于公众自我药疗的药品置于医药专业人员监督、指导下,通过医生处方来控制这些药品的销售。

    2.执法监督水平的提高形成了良好的制度实施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逐步完善了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我国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全国各级药政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水平不断提高,我国从药品的研发、注册、生产到上市销售都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模式,积累了多年的依法实施药品监督管理的经验,药监部门已逐步具备开展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工作的能力。正是在这种情况下,1995年,国务院成立了7个部委参加、卫生部牵头的国家非处方药领导小组,组成专家委员会、专业工作组等,开始了分类管理制度的筹划工作。

    3.人民用药习惯的变化促进了分类管理制度的出台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单纯依靠医生和社会保障的心态有所转变,保健观念正从“健康由国家负责”向“自我健康、自我负责”转变,在没有医生或其他医务工作者指导的情况下,人们恰当地使用非处方药物,用以缓解或治疗轻微疾病的“自我药疗”方式已悄然兴起。此外,医院看病的费用较高,药价比普通药店要贵30%~100%,寻常百姓难以支付医院高额的费用,“大病进医院、小病到药店”的现象已经凸显。

    4.医疗卫生事业及其相关制度的发展为分类管理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国的医药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据工信部统计,2010年医药工业总产值已超过12000亿元,“十一五”期间1375多种中西药新产品投入生产,药物制剂品种已基本能满足医疗保健的需要。据医药经济报报道:2006-2009年期间,我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呈线性增长趋势,从916亿元上升到1487亿元。在药品经营方面,特别是社区药店药房、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健全,对药品零售已有一定的基础条件,并且城市药品零售业务飞速发展,医药零售业将面临更大的购药人群。

    此外,随着自我药疗普及和消费观念的改变,药师或者药店从业人员逐渐分担了一部分卫生保健指导工作,成为整个卫生保健体系中一个重要环节。我自1994年开始推行执业药师制度,截至2009年,我国已有执业药师16多万人。执业药师队伍的建设,为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推行提供了一定的人力资源保障。

    5.他国分类管理制度的成熟为我国提供了良好借鉴

    早在1951年,美国政府就正式制定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标准,在全球第一个创立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随后,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也仿效美国的做法,形成了自身的药品分类管理体系。1978年,WHO在阿拉木图会议上提出“自我保健”的口号,向发展中国家推荐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迄今为止,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如巴西、波兰、新加坡、韩国等已普遍采用,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也采纳了这一分类管理,建立了相应的法规体系。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在世界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其间积累了丰厚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