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0月 |
一 总论
1.背景与意义
与传统的城市化(Urbanization)道路不同,以“国际化大都市”与“世界级城市群”为标志的“都市化”(Metropolitanization)进程[1],构成了推动当代城市化进程的核心机制与主要力量。在当今世界,城市群成为全球城市发展的主流与大趋势。城市群强则国家强,城市群弱则国家弱,是不同国家与地区共同遵守的最新生存法则与重要战略路径。
(1)我国城镇化道路的主体形态和核心机制。
在我国城市化战略中,城市群具有顶层设计、全局视野和战略核心的重要地位。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是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其主要内容是“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市群既是最大的城市空间,也是新型城镇化的主导机制。一方面,城市群打破了行政区划藩篱,提高了产业集聚与关联度,促进了不同层级城市间的功能互补,有助于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心和区域发展战略支点,城市群的良性发育有助于强化自身的辐射与带动作用,在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相互联动过程中具有龙头地位,也是我国参与国际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构建最重要的实力和资本。
基于以上原因和判断,从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开始,城市群的概念首次进入国家发展战略框架,在明确要求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继续发挥对内地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区内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的同时,还提出“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通过统筹规划,形成若干用地少、就业多、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合理分布的新城市群”。[2]“十一五”期间,国家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2009),提出把长三角地区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3]及把珠三角建成“全球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大都市圈之一”[4]。与此同时,国务院和相关部委还先后发布了北部湾经济区、中原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等一系列具有“准城市群”意义的经济区发展战略规划,城市群作为我国城镇化道路的主体形态和核心机制的意义日益明确。
(2)引导我国城市群朝理想和可持续的目标演化。
从全球范围看,以20世纪60年代初的“波士沃施”(BosWash)为起点,西方发达国家率先进入都市化阶段,先后出现了五个世界级城市群。在美国国内,到2005年也建成10个大城市群。以2000年为时间节点,改革开放的中国迅速融入这一世界城市发展潮流,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为代表,城市群和经济区遍地开花。但相对于世界五大城市群和美国的十大城市群,我国城市群存在起步晚、发育不足和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特别是针对我国城市群普遍存在的重规模扩张而轻内涵建设、扎堆布局而不结合实际、重硬件而轻软件等突出问题,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基于城市群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与主导地位,这一战略方针具有“牵牛要牵牛鼻子”、“取法乎上”和“重点进攻”的重大意义,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和中华民族的未来。一方面,城市群具有空间和人口规模巨大、经济和社会关系复杂、文化消费和精神需求多样等特点,城市群建设与发展比一般的城市也更加不易预测和把握;另一方面,在对我国城市群发展现状和态势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群发展指数体系,引导我国城市群朝着理想和可持续的目标演化,决定着我国城镇化道路能否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型发展。
根据我们的研究,理想的城市群在本质上是一个在人口、经济、社会、文化和整体结构上具有合理层级体系,在空间边界、资源配置、产业分工、人文交流等方面具有功能互补和良好协调机制的城市共同体。而不是某项指标“单子化的膨胀和扩张”,尤其不能以西方学者最看重的经济和交通来衡量。为此,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院在“学校文理交叉专项基金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