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0月 |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干部,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此外,2010年5月,中央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对实施面向未来10年的人才发展规划蓝图——《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改进人才管理方式,鼓励地方和行业结合自身实际从基层与实践中选拔人才的重大举措,这对加快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新机制,为我国破解人才发展难题、实现人才强国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 从基层与实践中选拔人才相关政策梳理
(一)我国古代基于基层与实践的人才选拔观
1.隋唐时期的基层人才选择原则
隋朝废南北朝以来的九品中正选官制度,开考试取士的先河,考生来源主要有两类,生徒和乡贡。中央与地方官学的学生经考试合格,由学校送尚书省参加省试,这些考生被称之为生徒。不在学校学习而学业有成者,则向州县“投牒自举”,经审查考试合格,由州县送省参加考试,称为乡贡。考生来源较广,资格审查较松,给大部分知识分子以科举取士的机会。
“凡官,不历州县不拟台省”,是唐代左拾遗张九龄于唐开元三年上书唐玄宗时提出的选官原则,即没有在地方州县任职的经历,也没有担任中央台省官的资格[1]。开元十二年,唐玄宗又提出:“自今以后,三省侍郎有缺,先求曾任刺史者;郎官缺,先求曾任县令者。”唐代中期以后,“不历州县不拟台省”更成为官员选拔的重要原则。唐代后期规定进士出身者必须先到州县任职,又规定没有任刺史、县令经历的人不得升任中书、门下两省要员,这就从官员选任和迁转的两头对地方历练给予保证。“不历州县不拟台省”的选官制度,为唐朝官僚制度注入了活力,为造就“开元盛世”打下了基础。
2.宋代将基层人才选任制度进一步深化
宋代对科举制度进行了完善,建立了更为完备的选官制度,制定了详细法规,对基层经验的强调也更加规范化。使得宋代的士人入仕,大都具有从基层干起的经历,这对培养和提高他们的行政能力和政治素质是非常有益的。
宋代也强调“举非州县之职,则毋以台谏选焉”,规定必须任过州县官的方有资格任台谏官。元人称“宋之立国,元气在台谏”,所谓的“台谏”,是指御史台和谏院。御史台和谏院虽然在宋朝之前就存在,但其在宋朝政治架构中的地位之高、政治生活中的影响之大,远非前代所能比拟。台谏官必须是进士及第,选拔时对德行才学也有严格的标准。这一规定保证入选的台谏官能够了解民情,知晓时弊,以利于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宋代在选官上把官员的基层经验和处理各类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到重要的地位。一方面硬性要求中高级官员必须具有地方任职经历;另一方面在制度上为任职基层的优秀人才提供升迁的机会。当时的许多中央和地方官员,既是科举选拔出的佼佼者,也具有长期的地方治理经验,成为能够适应各方面工作的“通才”。
3.明清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
作为官员选拔的重要途径,科举制度在明清时期走到了鼎盛,但也随着社会的开放,其弊端和危害越来越严重,并由此逐渐走向僵化和衰落。
明清时期虽然也选拔出了大批官员,维护了封建统治,其中也不乏能吏贤臣,如洪承畴、纪晓岚、刘墉,但从整体上来说,这种呆板的标准化和程式化的考试形式及考试内容,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压抑了人们的创新,更不利于民间基层人才的涌现,引导着应试者向酸腐迂拙、不学无术的方向发展,还浪费了大量人才,如蒲松龄、李时珍等人,都是科考的失意者。明清的科举制,是导致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缓慢、科技落后、中外差距拉大的重要因素之一[2]。
(二)近代基于基层与实践的人才选拔制度
民国时期是西方先进的制度文化在中国发展的第一个时期,其间借鉴西方先进制度,对官员的选任相当重视,并实行了考试制度,不仅对当时人才的选拔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还为后来我国人才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产生了积极影响,如对目前的公务员考试制度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借鉴。
民国时期,尽管通过专业学校教育和培养是主要的人才选拔的渠道,但是通过基层群众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