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0月 |
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强调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红利。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到“中国梦”,从促进“中国经济升级”到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用大战略思维聚集中国人的共同利益和价值,展示出了新领导集体的治国雄心,也回应了中国社会对国家未来的期待,顺应了民意,遵循了时代潮流。“中国梦”国家愿景的提出,引发全国全民关注,幸福民生的发展也给社会资本办医和民营医院发展带来了希望,祈盼“民营医院的梦想”能早日实现。
一 2012~2013年民营医院发展分析
(一)民营医院:医改政策带来新的突破
1.新医改:积极支持鼓励引导民营医院发展
目前,新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民营医院发展也进入了“既重数量更注重质量”的攻坚阶段,需要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给予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
2012年12月5日,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在出席2012年中国民营医院发展年会时表示,国务院医改办坚定不移的工作方针是,配合卫生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支持鼓励引导民营医院发展——
第一,要创造民营医院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充分认识民营医院在我国医疗资源优化配置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努力为民营医院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解决阻碍民营医院发展的体制障碍;三是要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
第二,坚持非营利性发展。希望社会资本能够更多地创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高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比例。
第三,鼓励民营医院做大做强。加强医疗质量监督,鼓励民营医院、公立医院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2012年6月29日,卫生部《关于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47号)指出,第一,要将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明确政府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质量和水平。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第二,要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地区)依法开办私人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第三,要拓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站)、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的薄弱领域,如儿科、精神卫生、院前急救等。鼓励设置独立的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病理诊断机构等医疗机构。第四,要加强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第五,各地在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工作的过程中,要着力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广州、武汉、厦门等城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院准入制度,专科医院的专科床位不低于80%,科室设置和学科发展具备鲜明特色。以广州复大肿瘤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等民营专科医院和厦门长庚医院等民营综合性医院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
西安市“十二五”医改方案确定:制定西安市区域卫生规划,新增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私人诊所;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数达到总量的20%,床位数达到总量的25%,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以上。
2013年5月,湖南株洲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指出,社会资本举办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