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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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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我们共同的海洋:泛北部湾海洋环境合作探讨

    作者:黄小青 出版时间:2013年10月
    摘要:阐述泛北部湾海洋环境面临的挑战,分析泛北部湾海洋环境合作的基础及存在的问题,以个案研究的形式总结海洋环境国际合作的经验,展望全球海洋环境保护的未来趋势,提出泛北部湾海洋环境合作的机制:签订泛北部湾环境合作公约和议定书,成立泛北部湾环境合作委员会,建立泛北部湾环境合作基金,设立泛北部湾海洋环境保护网站;探讨泛北部湾海洋环境合作内容:共同推进海洋环境陆源污染治理,共同建立泛北部湾海洋保护区网络,共同推进泛北部湾可持续渔业,共同组建泛北部湾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共同应对和防范海洋灾害,共同推进海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和环境教育,共同推进泛北部湾绿色经济。

    泛北部湾海洋环境合作是指(由北部顺时针方向)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柬埔寨、越南9个国家在其所环绕的海域(南中国海,简称“南海”)所进行的促进海洋环境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合作。

    一 泛北部湾海洋环境及资源概况

    泛北部湾(南海)海域地处热带,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位。平均水深约1212米,最深处达5567米。海域中分布着诸多珊瑚礁和珊瑚岛,统称南海诸岛,分为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曾母暗沙、南沙群岛和黄岩岛。西部有北部湾和泰国湾两个大型海湾。汇入南海的主要河流有珠江、韩江以及中南半岛上的红河、湄公河和湄南河等。南海是联系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的海上走廊,每年大约有4万多艘船只经过该海域。海洋鱼类有1500多种,海底石油与天然气蕴藏丰富,据初步估算海底石油蕴藏量达200亿吨。这里是三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红树林、珊瑚礁及海草床)的密集分布区,其中红树林约占全球总量的30%,珊瑚礁约占33%。全世界海草种类约有60种,其中南海海域发现了18种。

    二 泛北部湾海洋环境面临的挑战

    全球气候变暖及泛北部湾沿海地区正在进行的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使海洋环境面临严峻的挑战:江河携带污染物入海和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污量逐年增加,导致近岸海洋环境质量持续退化;城建、港口、临海工业、海水养殖正在以围海填海的方式“蚕食”海洋,使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受损;掠夺性的捕捞方式使渔业资源种群再生能力下降。目前,泛北部湾部分近岸海域的滨海湿地、河口、海湾、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严重退化;赤潮、绿潮等灾害性生态异常现象频频出现。同时,海平面和近海水温持续升高、海洋酸化等引发的各种海洋灾害的频率及强度正在加剧。总体而言,当前,泛北部湾近海环境呈复合污染态势,危害加重,防控难度加大;近海生态系统大面积退化,且正处于剧烈演变阶段,是保护和建设的关键时期;海洋生态环境灾害频发,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环境风险日趋增大的新危机和新挑战。

    三 泛北部湾海洋环境合作基础

    (一)法理基础:和海洋环境相关的重要国际环境公约

    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等全球性环境问题正在威胁着人类,“环境无国界”已成为共识。人类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环境保护意识,经历了由蒙昧到觉醒、由忽视到重视、由单纯注重环境问题到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艰难转变。[1]历年来各国签署的设计海洋环境的国际公约[2]反映了这一历程(见表1)。1982年通过、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因其内容的丰富和具体,被称为“海洋宪章”,成为国际社会综合规范海洋问题的条约,得到各国的普遍遵守。该公约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的规定主要有:海洋环境污染的概念和种类、各国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沿海国关于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权限、海洋污染的管辖权、国家责任和赔偿、海洋环境争端的解决方式等。

    (二)理论基础: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

    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是在200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上被提出来的。由此衍生出了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其核心就是:注重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跨越海洋资源管理的部门分割和以行政区为范围的管理边界,同时把“人”看成海洋生态系统的一部分,通过“人”实施的管理,使有“人”的海洋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

    表1 与海洋环境相关的重要国际环境公约

    (三)实践基础:和泛北部湾相关的海洋环境国际合作

    1.南中国海项目

    南中国海项目全称“扭转南中国海及泰国湾环境退化趋势”(Reversing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Trend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and Gulf of Thailand,简称SCS),由南中国海周边7国(中国、越南、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共同发起,全球环境基金提供资助,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组织实施。该项目于2002年起开始实施,内容包括红树林、珊瑚礁、海草、湿地、渔业资源与陆源污染控制六大领域。项目旨在摸清南中国海现有生态环境资源及其污染破坏程度,找出海洋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原因,制订一系列海洋与海岸带环境与生态保护行动计划。通过项目各参加国之间协调行动,使南中国海沿海地区的社会、经济与环境得到可持续协调发展。

    2.东亚海项目

    东亚海项目全称“东亚海环境管理伙伴关系地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