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1月 |
2008年,杭州市率先提出建设“低碳城市”的战略设想,2009年12月28日,杭州召开建设低碳城市动员大会,29日,杭州市委全委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低碳城市的决定》,建设低碳经济、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社会“六位一体”的低碳城市。[1]2010年7月,杭州、天津、重庆、深圳、厦门、南昌、贵阳、保定八市成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城市。下城区地处杭州市的中心城区,区域面积为31.4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0.37万人,常住人口52.61万。[2]2012年下城区地区生产总值(GDP)为598.8亿元,人均GDP为1.8万美元。2010年,下城区制定了《下城区创建低碳城区发展规划(2010~2015年)》;2012年,下城区完成调研报告《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城“66810”为民服务体系数字化、智能化研究与实践》。在推进低碳城市发展的同时,下城区与智慧城区建设和发展趋势相结合,走出了一条低碳型和智慧型城市的新路子。
一 城市碳排放核算体系:下城区低碳发展决策的定量依据
创建低碳城区面临的第一个棘手的问题是本区域的碳排放总量核算、碳排放结构和特征的评估,把握大都市城区碳排放的重点、难点、潜力和方向。下城区科技局在浙江工业大学绿色低碳研究中心的帮助下,在联合国IPCC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城市碳排放的特点和规律,结合下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产业结构、统计体系特点,研究了适合已有统计体系的区域能源及碳排放统计监测方法,形成了相应的核算方法和工具。
(一)下城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
下城区属于“能源终端消费区域”和“消费型耗碳区域”,主要使用“一次能源”(汽柴油、天然气)和“二次能源”(电力)。因此,下城区碳排放来源(以下简称“碳源”)应包含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从理论上讲,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工业碳源:主要是工业领域和工业过程的碳排放量的核算。②交通碳源:主要是城市社会车辆和私家车的碳排放核算。③家庭碳源:主要是城市居民水、电、气的消耗折算成直接和间接碳排放量的核算。④楼宇碳源:建筑碳源不包括大部分的医院、学校、宾馆、商场,但仍包括写字楼和办公楼内入住的宾馆、商场等。下城区的碳排放统计一般只涵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相关楼宇,其他楼宇则归入其他碳源,主要是指写字楼、办公楼等建筑的直接和间接碳排放量的核算。⑤其他碳源:主要包括城区内的医院、学校、宾馆、商场、路边店等。⑥绿化碳汇:城区绿化、绿地等面积和植物种类的碳汇核算。碳排放总量用公式表述如下:
M碳排放总量=M工业碳源+M交通碳源+M家庭碳源+M楼宇碳源+M其他碳源-M绿化碳汇
(二)下城区碳排放核算的方法
IPCC提出的清单或账户核算方法,不适合城市或城区的碳排放核算,许多大城市没有独立的、完全自给自足的电厂的供电系统(固定碳源),但是,城市是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大户。对城市或城区的碳排放核算需要自上而下延伸到能源消费终端。同时,由于能源终端消费统计数据与碳排放的统计体系上的不切合,下城区采用了统计数据与直接调研数据相结合的方法,对区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核算做了大量的调研和测算。下城区碳排放总量的测算数据收集方法和核算方法分三大部分:一是统计数据,以统计局为主,部门数据为辅,抽样调查数据做参考。二是专项调研,商场、楼宇、供电局(南北)、社区等进行定点专题调研。三是抽样问卷调研。
(三)下城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核算的数据获取
1.工业部门
下城区工业碳源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分为直接能源消耗碳源和间接能源消耗碳源。方法一:直接碳排放以及一次能源数据可以通过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获得,间接碳排放即电力数据可以通过电力部门(南北电力局)获取数据。方法二:由于下城区工业部门较少,也可以通过普查方法获取相关工业企业的能耗数据和电耗数据。方法三:也可上述两者同时进行,用于数据核对和校正。
2.交通部门
针对交通碳源——汽车,下城区采用属地原则,只统计登记在本辖区内(即所有权归属下城区的居民或相关部门)的车辆,不考虑过境交通,车辆数据直接通过车管所获取,行驶里程通过抽样调查获取,然后折算成汽油消耗,按相关排放因子,折算成平均碳排放,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