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1月 |
一 北京的高龄社会已经到来
按照国际惯例,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0%,就被视为进入老年社会。北京市早在1990年就已步入老年社会,2010年北京60岁以上老龄人口为246万,占人口总数的12.5%。[1]
“银发浪潮”对北京的医疗救助体系和服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一个家庭如果老年人出现病、残、失能、半失能、空巢时,传统的家庭照顾难以胜任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医疗护理,同时社区提供的救助又十分有限。举个简单的例子,当一个90岁的病人要求社区服务中心上门“打点滴”时,能够应接这种简单服务的机构少之又少,理由是人手不够。可以看出,进入老龄社会多年,北京的社区服务基础依然薄弱,制度安排尚未形成。
“在北京,一天就有400多人进入到老龄时期,一年当中有15万人。”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曾预计,2020年北京常住老年人口将超过400万。目前,北京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张,虽然这个数字高于全国2012年20.6张/千人的水平,但快速老龄化还是给社区救助和社区照顾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为此,北京市民政局出台若干政策,实施政府带头,社会、单位积极参与办养老院的办法,为社会和民间办养老院“开绿灯”,采取政府补贴的政策,为非营利组织办养老院提供每张床200~300元的补贴,大力支持社会办养老事业。
现实中,养老床位不达标、养老机构不足、养老服务质量差、缺乏安全性、护理人员资质等问题都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北京的养老服务体系与养老需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二 北京养老方式及利弊分析
2010年,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市民政局通过了《北京养老设施专项规划》。《规划》中提出2020年北京养老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这也是当下北京养老体系最流行的语言——“9064”。
(一)居家养老
家是一个宁静的港湾。居家养老的好处在于,老年人的起居能够得到家庭无微不至的照顾,生活在一个熟悉环境中颐养天年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很有益处。但居家养老也有前提条件,即老人能够自理,没有重大的身体或精神病患等,否则,对于严重失能、痴呆、瘫痪等老年人,即便依靠家庭支持和雇用保姆照料,却得不到专业照料和帮助,居家养老会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老年人生活质量也会大打折扣。
实际上,中国社区照顾的发展滞后问题已经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有的学者指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中国还没有一个城市全面普及了城市社区养老,做得好的城市也是个别或部分示范点,养老护理业还极不完善,居家养老主要还依赖保姆服务。”[2]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自2004年起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调查表明,最需要医疗健康、生活照料和精神文化服务的人占被调查老年人群比例分别为40.08%、19.84%和17.62%[3]。老年人对社区健康服务提出的具体需求有:设立全科大夫,建立护理院、设立家庭病床,提供诊断、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提高老年人在社区看病的报销比例,对贫困户进行医疗救助,提供健身器械等。其中至少需要一项服务的人占81%,至少需要两项服务的人则到占57.62%。
在人们越来越讲究生活质量的今天,老年人要想获得高质量、有尊严的生活,取决于社会给予的服务究竟有多少。居家养老是许多老年人的选择,但对社区服务要求较高。因此,我们当前最需要完善的是社区养老服务,一方面要加大政府投入,另一方面要扩大社会参与,在增加设施、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所改进。如果没有社区作为“依托”,没有相应的社会优待和救助,居家养老只是一句空话。
(二)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在北京仍然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主要原因是缺乏一定的载体。开展社区养老需要把“社区照顾”“日间服务”“社区居住”“居家服务”这些硬件和软件组合起来。也就是说,社区养老必须先搭台子,养老的便利性和就地化才能实现。
北京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正在逐步改变基础薄弱的现状。2012年,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承诺,在未来的10年内,每个城镇社区都要设立一处老人“日间照料站”和相应的娱乐健身康复设施,有条件的还要建成一处托老所和一处老年活动场站。新建居住项目按照配套标准,配置托老所和老年活动场站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