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主要目标,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要求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1月12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贵州的战略定位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轻工业基地、以航空航天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和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
1月12日 深圳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规定社会建设应当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完善社会服务为基础,以促进公平正义为导向,以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为特色,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实现社会的富裕安康、公平正义、活力创新、文明有序。为全国首个社会建设法规。
1月13日 国务院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首次系统提出了今后5~10年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要求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入手,重点加强事关现代农业发展全局、影响长远的八个方面建设,明确以“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为核心,着力建设重点推进、率先实现和稳步发展三类区域,引领全国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强调以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全面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其中提出加大示范区建设力度,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创建300个左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月13日 《中国青年报》以《农业部确立新一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为题报道,农业部等单位日前一同批复了北京市大兴区等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为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探索新路。其中,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玉田县、吉林省九台市、福建省沙县、湖南省沅陵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6个试验区承担农村金融改革试验任务;上海市闵行区、浙江省温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大连市甘井子区4个试验区承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任务;黑龙江省克山县、安徽省宿州市、山东省枣庄市、广东省云浮市、西藏自治区曲水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6个试验区承担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试验任务;山西省朔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江西省南昌县、河南省新乡市4个试验区承担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试验任务;云南省开远市、陕西省吴起县两个试验区承担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验任务;贵州省毕节试验区承担创新支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验任务;安徽龙亢农场承担创新垦地合作发展模式改革试验任务。
1月21日 农业部发出《关于认定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认定北京房山区,天津武清区,河北定州市、武强县、肃宁县、武安市,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大同市南郊区,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旗、开鲁县、赤峰市松山区,辽宁沈阳市于洪区、海城市、开原市、盘山县、大连市庄河市,吉林省永吉县、农安县、前郭县、敦化市,黑龙江富锦市、双城市、宝清县、安达市、宁安市、庆安县,上海市崇明县,江苏省无锡市、太仓市、东台市、海安县、沛县、泰州市、苏州市相城区、建湖县,浙江省湖州市、杭州市萧山区、金华市婺城区、温岭市、三门县、宁波慈溪市,安徽省铜陵市、颍上县、涡阳县、庐江县,福建省漳浦县、永安市、仙游县、上杭县,江西省万载县、赣县、分宜县,抚州市临川区,山东省威海市、东营市、莱州市、泰安市岱岳区、沂水县、陵县、莱西市,河南省许昌县、固始县、中牟县、永城市、新野县、泌阳市,湖北省荆门市、枣阳市、宜昌市夷陵区,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华容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常德市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广东省河源市灯塔盆地、仁化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兴业县,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重庆市南川区、荣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