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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中国西北地区社会发展报告

    作者:李有发 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摘要:

    2013年,西北地区各省区公共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稳定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社会发展呈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空前加大、民生工程投资显著增长等一系列亮点。同时,基于各种因素制约,西北地区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经济支撑能力弱、贫困人口多等困难与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快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增强社会发展的经济支撑能力、创新社会发展机制,形成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

    中国西北地区既是我国限制开发区的主要分布区域,又是集老、少、边、穷于一体的区域。西北地区人口居住分散,民族宗教众多,村落类型、生活方式复杂多样,加强对西北地区社会发展的研究,对于促进区域社会和谐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2013年西北地区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

    2013年,西北地区各省区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态势。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

    2013年,西北地区各省区坚持民生优先、富民惠民的政策取向,继续加大财政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持力度,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稳定增长。据2013年西北地区各省区公布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数据显示:2013年陕西新增财力的80%和财政预算支出的8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1]2013年甘肃公共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明显提高,其中,教育支出为39.96亿元,比2012年增加4.9亿元;新疆2013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87.2亿元,其中,教育支出72.9亿元、医疗卫生支出29.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亿元,分别增长21.4%、22.5%和11.5%;青海2013年公共财政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75.4%;2013年宁夏公共财政支出的72.5%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其中教育支出27亿元,医疗卫生支出21亿元,社会保障支出32亿元,住房保障支出 16.6亿元。与此同时,2013年西北地区各省区继续将民生领域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财政支出明显提高。从2013年前三季度数据看,2013年1~9月,甘肃公共财政用于保障民生的资金投入达119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7.7%;[2]青海用于保障民生的公共财政支出明显增长,其中,医疗卫生支出增长23.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67.2%、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36.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21.2%;[3]陕西民生支出1988.77亿元,比2012年同期增长12.5%,其中,教育支出441.82亿元、同比增长12.76%,社会保障支出387.76亿元、同比增长10.64%,医疗卫生支出174.91亿元、同比增长12.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7.58亿元、同比增长31.92%,农林水事务支出256.91亿元、同比增长11.96%;[4]宁夏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15.7亿元,同比增长6.7%,重点民生领域的支出显著增长,其中,医疗卫生增长20.4%,社会保障和就业增长10.8%,城乡社区事务增长26.5%,农林水事务增长19.3%;[5]新疆民生支出达1578.1亿元,增长15.4%,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5.3%,其中,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分别增长18.4%、20.8%、11.9%和15.8%。[6]

    (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

    2013年,西北地区各省区进一步加大社会事业发展力度,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的进展。一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甘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5%和28%,省级财政补助农村五保户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0元;宁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2012年的人均每月255元、每年1750元提高到人均每月300元和每年1930元;青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了每人每月330元和每人每年2040元;新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了每人每月15元和每人每月12元。二是深入实施民生就业工程。陕西省以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进城落户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等为就业工作的重点,新增城镇就业人员3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650万人,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80%;甘肃省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和五个基层服务项目;[7]宁夏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显著;新疆投入6.5亿元专项资金,对全区促进就业工作给予补助。三是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继续实施住房保障工程。陕西新建、续建保障性住房62万套,其中,新开工33.7万套,廉租房5.5万套、公租房7.1万套,并加快探索保障性住房分配和有序退出方面的制度;甘肃新建廉租住房25884套、公共租赁住房57354套;新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53万套,改造农村危房和奖励性住房建设6.5万户,游牧民定居2.57万户;宁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的改造力度,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6万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0.5万户;青海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5.5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