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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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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私营企业的权利、责任与发展环境

    作者:张厚义 吕鹏 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摘要:

    本文利用“中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了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主在权利、社会责任和发展环境三个方面的议题。本文发现,私营企业主对参与社会管理有着很大的认同,但大多数人所理解的社会管理,仍然局限于经济和企业层面。在具体的社会责任行动方面,有六成多的企业主表示有过慈善捐助行为,但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比例依然很低,一些企业主在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和行动方面存在不一致。此外,通过对企业捐助、规费、摊派、招待和公关的考察,以及对企业创办过程的评价,本文分析了私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境。过去十年的调查数据表明,私营企业主对其自身经济、社会和政治地位的主观评价有下行的趋势,但总体上仍然将自身界定在中层及以上。

    Abstract:The paper analyzes China's entrepreneurs in private sector using survey data, especially focusing on their rights, responsibility and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The paper find that, although China's entrepreneurs in private sector have deep understanding in the concept of social management, their understanding is still limited in the area of economy and enterprises. In the aspect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60% of interviewees have conducted charity and other philanthropy related activities. However, the publication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is quite rare. Many entrepreneurs show a pattern of incongruity between their understanding and practice. Furthermore, through the study of enterprises charity, fee allocation, accommodation, public relationship and their startup process, the authors analyze the difficulties of the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for China's entrepreneurs. Finally, for the last ten years, China's entrepreneurs' self recognition of their economic, social and political status has shown a downward trend, although most of them still define themselves as upper-middle class.

    2013年私营经济领域最引人关注的“公共事件”之一,就是关于“在商言商”的讨论。包括马云、王石、柳传志、王健林等在内的许多知名企业家分别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表达了对企业家如何参与公共生活、如何处理政商关系的看法。这些表态在媒体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和反响。如此众多的“重量级”企业家如此密集地公开讨论这一话题,是多年来没有出现过的一个社会现象。这背后反映了两个基本的事实:一是企业家在社会责任这个议题上的“自觉意识”在加强;二是私营企业主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对发展环境抱有更高的期望。

    正是基于这一基本认识,本报告将对过去两年里私营企业在社会责任和发展环境方面的一些议题作一回顾,同时在一些问题上兼顾2002~2012年十年里的一些情况比较。本报告使用的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所组成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历年进行的“中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关于该数据库抽样、样本特征及加权处理的详细说明,请参见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历年发布的分析综合报告,在此不赘述。

    一 私营企业主对参与社会管理的认知

    “中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目前所能获得的最新数据,是自2012年3月开始收集,2013年3月整理完成的(若无特别说明,下文所列数据,均来自此最新调查)。问卷询问了被访者对“是否参与社会管理”的看法,这也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重点话题。问题原本设计有五个选项,本文将“不清楚社会管理的具体内容,谈不上参与”和“说不好”这两项合并。从表1中可以看到,绝大多数被访私营企业主都对参与社会管理持肯定态度,认为这是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不管是按照资产规模、政治地位(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分组,还是按照教育程度分组,各个分组对参与社会管理持肯定态度的都超过了六成(见表1)。

    进一步的分析表明,某些类型的私营企业主群体较其他私营企业主在社会管理参与上的态度更积极一些。比如,资产规模更大的企业主,就更多地持积极态度。具体来说,企业主里,资产规模1亿元以上的有90.9%持积极态度,1000万~1亿元的只有85%,而100万~10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下的,则又有所下降。此外,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私营企业主里,有85.7%持肯定态度,比没有参政议政的高出近20个百分点。最后,不同学历者之间的差异也很明显。78.3%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企业主为肯定态度,而大专以下学历企业主中这一比例只有67.4%。

    表1 不同类型的企业主对“是否参与社会管理”的看法

    对参与社会管理持消极态度的企业主的比例,在各个群体中的分布差别不是很大,大体上在4%~5%之间浮动。这些被访者认为社会管理主要是党和政府的事情,企业“在商言商”,不应参与。即便如此,依然可以发现不同企业规模、政治参与和教育水平的效应差异。比如,企业规模越大,持消极态度的就越少,尤其是1亿元以上资产规模的私营企业主这一比例最低,只有2.7%。

    与此同时,还可以发现,对参与社会管理态度不明确的群体分布则呈现出与之相反的趋势。资产规模越小的企业主,越有可能对社会管理表示不清楚;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大专以下学历的私营企业主这两个群体,对社会管理不清楚的比例也远远高于对照群体中的相应比例。

    尽管被访私营企业主中的大多数对参与社会管理持有积极的态度,但“社会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依然是一个可以各自解读的问题。2012年的调查提供了六项具体内容请被访者做多选题,选择他们认为应该属于“社会管理”的方面:①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②抓好对员工的科学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③尊重和维护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④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⑤参与维护社会治安;⑥参与调处同业间的民商事纠纷。我们可以看到,这六个选项,实际上存在着一个参与社会公共领域强度的递进关系。选项①主要是一种社会或市场的经济职能,我们称之为“经济层面”;选项②和选项③是企业内部对员工的尊重,是“企业层面”;选项④才是直接参与到社会公共领域,属于我们所说的“社会层面”;选项⑤和选项⑥则带有处理纠纷和冲突的内容,可以视为“政治层面”。

    表2 不同类型的企业主对“参与社会管理内容”的看法

    表2 不同类型的企业主对“参与社会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