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
一 总体发展情况概述
1.现代传播体系概念与具体要求的提出
201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其中首次提出了传播体系建设的规划和任务,并将其列为“十二五”期间文化事业重点工程。[1]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对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包括“整合有线电视网络,组建国家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融合,建设国家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创新业务形态,发挥各类信息网络设施的文化传播作用,实现互联互通、有序运行”。[2]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在十八大报告中,“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作为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内容之一被正式提出。这一命题也因此被提升至关系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紧迫任务的重要地位,建设现代传播体系也成为未来一个阶段内中国传媒产业的任务与目标。
2.行业规模继续增长,网络媒体发展迅速
2012年,中国传媒产业继续稳步增长,2012年我国新闻出版业收入1.65万亿元,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局面。2012年11月18日,被誉为中国经济风向标的中央电视台2013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正式落下帷幕,招标预售总额158.8134亿元,较上年增长16.2377亿元,增长率为11.39%。
2012年,中国网络经济市场规模达3850.4亿元,同比增长54.1%。[3]互联网在成为中国增长最快的传媒领域的同时也成为投资最为集中的领域。文化产业资本动态监测分析报告显示,2012年全年共发生文化产业股权投资案例165起,分布于互联网、数字内容与服务、网游、影视传媒、传统媒体、旅游演艺、动漫等领域。其中互联网领域的案例最多,为69起,占全年案例总数的41.82%;已经披露的100起股权投资案例共发生金额约109.64亿元,互联网行业发生金额最高,为60.96亿元,占总规模的55.60%。[4]
3.“三网”融合试点进入收尾阶段,广电、电信双向进入正式破冰
按照国家“三网”融合规划,2010~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2012年是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收尾之年,2013年中国“三网”融合将进入全面推广的新阶段。
2012年2月初,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与上海广播电视台(SMG)在北京签署IPTV集成播控平台合并协议。此次合并以中央电视台开办、中国网络电视台建设和运营的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为基础,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为全国唯一的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原上海广播电视台IPTV集成播控平台作为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的备份平台。
2012年10月31日,国务院正式批准组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固定网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纳入业务经营范围。该公司将成为中国首家全国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亦被业界视为第四家全国性网络运营商。
2012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始向12个试点城市的广电企业发放业务许可证,同意广电企业开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2012年末,湖南电广传媒、深圳天威视讯、北京歌华有线等有线电视上市企业先后发布公告称,收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的批复。同时,电信运营商的广电业务也获得许可,并逐步进入市场实践阶段。2013年初,北京联通已正式开始办理IPTV业务,名为“沃·家庭TV版”,与光纤宽带业务捆绑销售。
4.版权意识不断加强,法律建设进一步提速
中国国家版权局对外发布2012年全国作品登记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作品登记总量为687651件,较2011年增长49.0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139228件(包括云计算类软件登记1946件),同比增长27.33%。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版权局首次对外发布了我国著作权质权登记有关数据:2012年共登记146件,涉及软件和作品数量773件,质押金额总计27.51亿元。[5]上述数据表明,社会公众版权意识正在不断加强,企业对加大版权保护、版权运用和版权管理,以及以版权作为核心资产进行融资等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