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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认知与态度基本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作者:丁娟 李文 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摘要:

    本文利用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从妇女社会地位认知与态度的基本状况、影响因素以及对策建议3个部分,对被调查者的性别观念以及关于妇女社会地位的认知与态度进行了系统性描述,具体分析了性别、受教育程度、城乡、年龄、职业等因素对性别认知与态度的影响,并提出了推动先进性别文化构建的对策建议。

    Abstract: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findings of the Third Survey on Women’s Social Status in China and assesses the levels of awareness of and attitudes towards women’s social status among the respondents. It suggests that factors including gender,education,urban and rural background,age,occupation affect the above awareness of and attitudes towards women’s social status and proposes ways to promote progressive gender culture.

    妇女社会地位的认知与态度是全面考察和度量妇女社会地位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性别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内容。正确的性别认知与态度,可以促进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推动社会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而传统过时特别是腐朽落后的性别认知与态度,则不利于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因此,在1990年、2000年和2010年分别进行的3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中,妇女社会地位的认知与态度都是一项重要指标。

    本文在统计描述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分观念进步/共识高、观念进步/共识低、观念落后/共识高、观念落后/共识低4个基本象限,对妇女社会地位的认知与态度进行立体与交叉透视,系统分析被调查者对妇女社会地位认知与态度的基本状况和发展变化,同时重点考察性别、受教育程度、城乡、年龄、职业等因素对个体性别观念的作用与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推动先进性别文化构建的对策建议。

    一 数据来源与衡量指标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该调查由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调查时点为2010年12月1日,共回收有效全国样本个人问卷29698份,其中18~64岁被访者为26171人,男性占48.4%,女性占51.6%。

    在本次调查中,衡量妇女社会地位认知与态度的基本指标包括对妇女社会地位的总体认知与评价,对个人与群体发展、性别关系以及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认知与态度,具体涉及对个人能力和自信心的评价、社会分工、家务劳动分担意向、婚恋态度、妇女参政、男女平等路径以及男女社会地位评价等问题。

    二 妇女社会地位认知与态度的基本状况

    调查发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个体对自我发展的认知趋高、态度开放,自信心和独立做主的能力不断提高,且不存在明显的性别差距;传统性别分工观念有松动迹象,但趋势尚不明朗;但对男女社会地位差异、性别歧视的认知依然敏感性不足。

    (一)个人自信心与发展意愿

    我们主要从个体能力和自信心评价、家庭资源和权利享有以及社会参与3个维度,来把握被调查者对个人能力与发展的认知与评价状况。结果表明,人们关于自我发展的认知程度较高,态度趋于开放。

    首先,女性对个人能力的评价提高,与男性的差距缩小。调查显示,86.6%的女性表示“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比2000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与男性的差距也从2000年的7.4个百分点缩小到2010年的5.6个百分点(见表1)。其中,年轻女性对自我能力的评价更高。交互分析发现,年轻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更高,社会活动的半径更大,可占有和利用的资源也更加充分和广泛,而这些因素,与个人能力的提高和自信心的增强基本都呈正相关关系。

    表1 分性别“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的评价情况

    其次,女性在个人事务决策方面的自主性提高,与男性的差距缩小。在“购买自己用的贵重物品”方面,有92.9%的女性“基本可以”或“完全可以”以自己的意见为主;在“外出学习/工作”方面,有88.8%的女性“基本可以”或“完全可以”以自己的意见为主;在“资助自己父母”方面,有94.5%的女性“基本可以”或“完全可以”以自己的意见为主;比10年前分别提高了4.2个、17.5个和3.2个百分点(见图1)。其中,在外出学习/工作方面,女性做主比例虽然略低,提高幅度却最大,反映了女性对个人发展的渴望增强,潜力巨大。

    图1 分性别个人事务做主比例

    最后,在社会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方面,女性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增强。一方面,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提高。调查显示,女性曾经担任过领导或负责人的比例从2000年的6.7%提高到2010年的11.2%,增长了4.5个百分点。与2000年相比,女性主动给所在单位、社区和村提建议的比例提高了3.3个百分点,与男性的差距从2000年的16.2个百分点缩小到2010年的7.8个百分点(见图2)。

    图2 分性别主动给所在单位、社区和村提建议的比例

    另一方面,女性的社会参与意识提高。调查显示,近3年来,47.6%的女性曾主动参与捐款、无偿献血、志愿者活动等,其中有时和经常参加此类活动的女性比例分别为17.6%和7.8%。在2000年的调查中,3年内仅有8.1%的女性参加过志愿者活动。

    (二)性别关系及分工观念

    对传统性别分工模式的评价和现代性别分工模式的接纳,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反映出男女对家庭和社会共有资源的享有情况以及对现行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