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
推动中国妇女非政府组织撰写《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影子报告项目是将性别平等和非歧视要求法律化的一次中国实践,汇聚国内外共同力量,实事求是、客观地评估政府在推动性别平等法律政策方面的能力,加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各非政府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项目建议加大宣传倡导力度,构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间可持续的伙伴关系,利用国际经验和资源,推进《公约》在中国的执行。
The Project on Facilitating Women’s NGOs in China through 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CEDAW)Shadow Report Process is a practice in China to legislate gender equality and non-discrimination requirements. This project brings together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experts to assess the capacity of the Government on the promotion of law and policy to solve the gender equality issue realistically and objectively. Meanwhile,the project is to strengthen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an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themselves. We suggest the following approaches,such as enhancing the strength of promotion and advocation on building sustainable partnerships between government an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and utilizing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and resources to promote the CEDAW in China.
Keywords: | gender equalityWomen’s NGOsCEDAW |
一 项目背景与目标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下简称《消歧公约》)是第一个把性别平等和非歧视要求法律化的国际条约,1979年12月18日第3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1981年9月3日开始生效。1980年,中国政府签署和批准了《消歧公约》,并致力于执行《消歧公约》,保障妇女人权和男女平等。遵照《消歧公约》的规定,中国政府分别于1982年、1989年、1997年和2003年提交了中国政府《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执行情况第一次,第二次,第三、四次合并和第五、六次合并报告。2010年,中国政府应提交第七、八次合并报告。为此,中国妇女研究会启动了“推动中国妇女非政府组织撰写《消歧公约》影子报告项目”,将首次向联合国消歧委员会提交影子报告。
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推动《消歧公约》在中国的执行,促进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执行和评估《消歧公约》的能力建设,并对《消歧公约》进行有效的监测和报告。项目的近期目标是增强妇女非政府组织和整个公民社会对《消歧公约》的了解和理解,包括《消歧公约》的执行、监测和报告程序;提高对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公民社会组织在《消歧公约》的执行、监测和报告过程中作用的认知,提高其发挥作用履行职责的能力;在《消歧公约》执行和报告过程中促进政府和非政府及公民社会建立可持续的伙伴关系。
二 项目活动与效果
该项目于2010年3月立项,由国内十多个妇女非政府组织[1]共同参与,截至2012年12月底,主要开展了以下活动。
(一)培训交流
2010年4月26~27日,在北京举办了《消歧公约》培训,来自政府、非政府组织、国际机构的代表80余人参加了培训,加深了对《消歧公约》的内容、精神、特点、原则、报告程序以及与《消歧公约》相关的国际文书的了解和理解。
2010年4月28~30日,在北京举办了非政府组织撰写影子报告的培训,中国有影响的妇女非政府组织共45名代表参加了培训。培训进一步巩固了对《消歧公约》的理解和运用,熟悉和掌握了撰写影子报告的要求、原则和重点,提高了中国非政府妇女组织撰写影子报告的能力和技巧。
2010年7~9月,项目组分别派代表赴澳大利亚和瑞典参加有关《消歧公约》内容的学术交流活动,并就“消歧公约”影子报告撰写内容进行了讨论。
培训与交流既为参与者传播了公约的精神,提高了撰写影子报告的能力,同时参与者积极在非政府组织内部宣传公约精神,培养了促进妇女人权发展的人才。
(二)专题研讨与写作
该项目共分为12个专题进行研讨与写作,分别为:歧视的定义(第1条);消除歧视的政策法律措施框架(第2~4条);改变陈规定型和刻板印象(第5条);贩卖妇女和卖淫(第6条);政治和公共生活权利(第7条、一般性建议23条);教育权利(第10条);就业权利(第11条);健康权利(第12条);农村妇女权利(第14条);基于性别的对妇女的暴力(第19条一般性建议);土地权利;流动妇女权利。
1.文献分析
(1)该项目重点参考了联合国《消歧公约》的主要条款、一般性建议和消歧委员会对中国第五、六次联合报告的《结论性意见》,还参考了日本、丹麦、瑞士等国家的《消歧公约》影子报告。
(2)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各专题参考了中国政府在推动性别平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和实际行动、中国妇女人权发展等资料。
2.调研与座谈
2010年7~12月,各课题小组采用文献资料与数据分析法、信息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归纳法、法律文本分析法、定性研究法进行研究;分别开展专题研讨会、专家座谈会、调研/访谈(对妇女组织的焦点访谈、对媒体工作者和相关部门的个别访谈)等活动,进行了大量细致的、多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评估,撰写初稿。各专题重点描述各领域中妇女的基本状况,分析影响因素,客观评估国家采取的行动措施和效果,介绍非政府组织的参与状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2010年12月底,各课题组提交了影子报告初稿;项目办公室进行编辑整理,形成影子报告初稿。2012年2月,中国政府提交第七、八次合并报告之后,各课题组对各自的初稿进行了修改。中国妇女研究会于2012年12月召开了影子报告修改研讨会,对关切领域的评估和建议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修改。
各专题在调研和写作过程中提高了评估政府在推动性别平等法律政策方面的能力,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分析,加强了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