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
本报告使用经济参与和资源分享、收入与社会保障、就业结构与职业地位三个方面的11个指标对2005~2010年中国全国和各省区市经济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评估。结果表明,2005年以来,中国经济领域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状况进步明显,且发展的不平衡得到了改善。
This paper adopts 11 indicators from three aspects such as economic participation and resource sharing,income and social security,employment structure and occupational status to evaluate the status of gender equality and women’s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and regional economic area from 2005 to 2010. It finds that the situation of gender equality and women’s development has been improved. Moreover,the imbalance of such development has been improved.
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公平分享经济资源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是妇女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的基础和核心指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除了继续将“妇女与经济”作为优先发展领域之外,还将“妇女社会保障”单独列出来作为新时期中国妇女发展的7个优先领域之一,要求各级政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进行经济领域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的量化分析与评估,对于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与妇女发展的相互关系和影响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促进各级决策者和社会大众关注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的两性平等发展问题,推进经济领域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经济领域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及数据状况
本评估以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研究与应用”课题组开发构建的经济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为基础。根据2005~2010年中国经济领域性别平等指标数据状况,在进行评估时对构成经济各领域综合指数的部分具体评估指标进行了替代性调整。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10年同期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和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为本次评估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全国和各地区分性别的就业、失业和收入、社会保障数据,填补了常规统计中经济领域性别统计数据的缺口,有利于研究者和社会各界全面深入地认识与解释中国经济领域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和分层特征。与此同时,数据来源和收集方法与范围的不同,也加大了数据分析解释的难度,并对评估结果的稳定性提出了挑战。为此,在评估中,我们尽可能优先选用政府常规统计数据及指标,同时充分利用具有代表性的调查数据对相关领域的性别平等状况进行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在评估中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和可用数据的质量,在计算综合指数时对所有一级指标领域的综合指数和各项具体指标赋予了不同的权数。为了更加恰当地反映全国和各地区经济领域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状况,防止出现注重平等而忽视发展或注重发展而忽视平等的偏误,本次在计算评估经济领域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综合指数时,对15岁/16岁以上人口从业率、在业人口非农从业率和社会保险覆盖率3个指标的评估使用了复合指数法,即分别计算女性的状况和男女两性的性别差异,再对二者赋以平均权重合成为一个综合指标。评估使用的3个一级指标、11个具体指标和各指标的权重及数据来源见表1。
表1 2005~2010年经济领域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评估指标与权重一览
二 2005~2010年经济领域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分析
(一)经济参与和资源分享
1.女性15岁/16岁及以上人口从业率及与男性的比较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结果表明,与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相比,2010年中国男女两性人口的从业率均有所上升,但男性从业率上升幅度大于女性,以致男女两性的从业率之差未升反降。分地区看,近2/3省区市16岁以上女性人口从业率高于2005年。女性从业率较低的主要是城镇人口比重较大的京津沪三大直辖市、东三省和两个北方煤炭省区,但随着女性从业率整体的上升,女性从业率不足50%的省份从2005年的5个降到天津、山西、北京3个省市,上海、黑龙江分别从2005年的47.0%和47.1%提高到2010年的51.6%和52.5%。性别差距较大的地区与女性从业率较低的地区具有较强的一致性。而云南、广西等西南省区仍保有相对较高的女性从业率,其男女两性从业率之比值(男性为100)也是最高的,即性别差距最小(见表2)。值得一提的是,西藏的女性从业率从2005年的63.6%提高到2010年的70.2%,位居全国各省区市的第三位。
表2 2005年和2010年全国及分省份男女15岁/16岁以上人口从业率
分城乡看,女性的低从业率或者说女性显性的低从业率主要发生在城镇地区,2010年全国城镇女性的从业率为52.4%,其中城镇女性从业率最低的天津仅有39.1%。从业率的性别差异指数为城镇75.0,与农村相差11.4,反映出就业竞争压力和分性别退休年龄的制度规定对女性获取就业机会的影响(见表3)。而山西城乡女性相对于男性的低从业率则更多地受以重工业和采矿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