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
一 纠正不正之风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途径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纠风部门,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对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要求,围绕内蒙古党委、政府改善和保障民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政府、企业以及城乡居民负担,以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仅2011年,全区共办理纠风案件1580起,其中涉农涉牧案件、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违规案件、教育乱收费案件以及“四项资金”监管案件涉案金额3128.46万元,有406人受到责任追究,4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二 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纠正不正之风的着力点
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纠风部门围绕群众诉求,突出抓了七个方面的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使人民群众真切体会到了党和政府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力度和决心。
(一)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行为,促进惠农惠牧政策落实
着眼国家和自治区近年来持续加大对“三农三牧”的投入,财政支出用于农村牧区的总量、增量大幅提高的实际,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纠风办加大了对惠农惠牧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土地草场承包政策不落实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并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通过检查,纠正了一些违规使用惠农惠牧资金和侵害农牧民土地草场承包权益的问题。在此基础上,2011年,着力抓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出现截留、挪用和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和农牧民得到实惠。先后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安全发放的意见》、《关于开展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占用草牧场的通知》。自治区纪委联合自治区党委农办、财政厅等5个部门,深入到12个盟(市)和部分旗(县)、苏木、嘎查村及牧户开展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实情况督查。截至2011年12月,全区已累计发放补奖资金25.7亿元,占应发放数的72.2%。此外,全区还纠正和查处农村牧区关于土地草牧场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的案件175件;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问题341件,涉及金额822.9万元;涉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农民切身利益问题的案件15件,追究9人的责任。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件社会反响强烈,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根据群众反映部分地区不按规定征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和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等突出问题,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治理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截留、挪用补偿款以及先拆迁后补偿等违规的拆迁行为,严厉打击拆迁过程中官商勾结、徇私舞弊,以及采取非法手段强迫搬迁,损害搬迁人切身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程序的监管力度,着力保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保证政府投资27亿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自治区纠风办从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管理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入手,督促建设部门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资金的管理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情况,以建设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使这项民生工程真正惠及群众。
(三)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良行为,深化医疗体制改革
看病难、看病贵,群众反映强烈,一直是困扰各级政府的一个顽疾。针对这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对医改政策执行过程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收受回扣和“红包”等违规乱纪问题;继续抓好抓实医德医风建设,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健全医德医风考评及医院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对以上违规问题,发现一起,就要严厉查处一起。2011年,全区共查处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医药卫生体制投入资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资金问题45个,涉及金额94.05万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各种乱收费问题239个,责任追究313人。以自治区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