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
一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必要性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概念与模式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的腐败问题,采取前期预防、中期控制、后期处置等措施,依托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PDCA循环管理机制,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三三四”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工作模式,即查找“三类风险”、建立“三道防线”和管理“四个环节”。党员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可归纳为三类风险,即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防范廉政风险工作分为事前预防措施、事中监控机制和事后处置办法,形成预防腐败的“三道防线”,通过三道防线有效防范上述三类风险的发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严格遵循PDCA循环管理方法,以一年为一个周期,按照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环节”,对防范工作实施质量管理,从而确保风险防范的效果。
(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适应反腐倡廉的客观要求
赤峰市虽然发生过像徐国元案等在社会上有影响、有震动、有威慑力的大案要案,但他们认为消极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还存在,惩防体系建设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西方社会的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严重影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经济腐败案件呈现高发、易发、多发的态势。伴随政府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党员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的问题日趋复杂化和严重化,无疑对当前推进以建设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构成新挑战。尤以徐国元贪污受贿案的发生,对赤峰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新要求,因而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成为赤峰市委、市政府吸取徐国元腐败案件教训并消除其不良影响的客观需要。
(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实践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集中体现了对党的事业和党员领导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实践。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必须把实现、维护、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风险防范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事前查找和识别存在廉政风险的部门、岗位、环节,进而实行人员教育、程序规范和制度完善,使主动防控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不发生或少发生,使党员干部有效化解和防范消极腐败的危险,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给党和人民造成的损失。通过“三类风险”、“三道防线”、“四个环节”的有序展开,切实实现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廉政工作与业务流程、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以符合和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要求。
(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并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为重要手段,全面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实现“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的基本目标,赤峰市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建设《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紧密结合赤峰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出经过5年初步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即具有地方特色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反腐倡廉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
(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有助于形成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赤峰市坚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点任务,以立足岗位、排查风险、狠抓制度,积极防范、注重考核、强化预警、科学管理为目标,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上动脑筋,在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上下功夫,使全市党员干部从接受监督到自觉摆放位置主动防范风险,使全市纪律检查工作从后期处置转变到前期、中期监督,初步形成以工作岗位为基本点、以业务程序为线、以防范制度为面的覆盖赤峰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稳固的长效机制,为惩治和预防腐败开辟了一条崭新路径。
二 赤峰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措施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开展以来,赤峰市经过创造性思考和科学化设计,深入推进以建设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全市已有12个旗(县、区)、55个市直部门、